贵阳市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03 00:20:35

  贵阳市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促进局、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3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深入开展"清废行动",现将制定的《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联系人:唐波;联系电话:85987091

  2019514

  附件

  贵阳市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生态环境部落实工作方案》"持续聚焦长江经济带,降低长江环境污染风险,深入开展'清废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降低环境风险为核心,对我市固体废物堆存点进行清理排查和整治,按照"查、核、改、建"四项重点任务,查处一批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大固体废物科普教育,推进固体废物从乱堆乱放向分类、规范、科学处置转变;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保护乌江沿线生态环境安全;发现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一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大案要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

  二、工作范围

  以我市涉及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侧现状岸线向陆地延伸10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为重点,扩大至全市域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存量清理排查,摸清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进行鉴别分类,形成问题清单;二是借助长江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侦查手段获取的信息,掌握面积在50m210m×5m)以上的固体废物堆存点,形成问题清单;三是梳理"12369"环保举报和信访案件,形成问题清单;四是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二)强化现场核查、分类分批整改。按照"核查一批、交办一批、挂牌一批、整改一批、公开一批"的方式,形成压茬式、高强度监管态势。问题清单分批以督办函的形式交办给问题所在区(市、县),责任单位要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分批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分类处置,分批公开整改情况。一是堆存数量少、清运处置难度小、可以现场处置完毕的问题,立即组织处置;二是堆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下、生活垃圾500吨以下被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挂牌督办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三是涉及危险废物的堆存点位,或堆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上、生活垃圾500吨以上被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问题,要按要求限期整治、对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四是涉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在整改过程中,问题点位属地生态环境分局需强化责任,坚持部门联动,协调城建、城管、环卫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污染治理与合法处置等主体责任。

  (三)明确责任,强化现场核查和"回头看"督查,夯实成效。一是各地要明确问题点位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按程序按时限申请解除挂牌督办;二是要开展现场核查和"回头看"督查工作,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坚持疏堵结合,开展"清废行动"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样板工程,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固体废物处置典型案件,倡导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科学处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和点位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处置、及时清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转移倾倒"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专项行动主要时间安排和目标

  (一)全面摸底排查。20195月至9月,组织全市开展自查,完成清理排查工作,形成疑似问题清单。同时,生态环境部拟5月底将卫星遥感排查疑似问题清单交办我市。9月底前,完成固体废物问题自查工作并及时在清废APP上填报。

  (二)组织现场核查。20196月至9月,对自查发现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固体废物问题,各区(市、县)立即对问题点位组织现场核查,对固体废物不存在或堆存物已清除的,将该问题从清单中剔除;对核实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推进问题整改。20199月至20209月,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等督办要求,各区(市、县)对固体废物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要求将整改方案分批反馈生态环境部或省生态环境厅,同时在属地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犯罪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要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完成整改后及时申请解除挂牌督办。20199月底前,所有可以立查立改问题要全部完成整改,所有省级和部挂牌督办问题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公开;20204月底前,所有省级和部级挂牌督办问题要全部完成整改并提交申请解除挂牌督办报告。

  (四)提升整改水平。20199月至20204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难点问题,将组织专家开展细致帮扶,各区(市、县)要认真按照生态环境部派出的帮扶专家指导的方案和措施提升整改水平。

  (五)迎接核查和"回头看"督查。201910月和20205月,生态环境部分两批对固体废物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202010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对2019年交办的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各区(市、县)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区(市、县)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协调各部门掌握的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相关数据和信息,增强各部门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区(市、县)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核查、"回头看"督查工作,督促各区(市、县)落实排查整治任务。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区(市、县)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府网站开设"清废行动"专栏,集中展示区域内各项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或环境犯罪案件。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贵阳市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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