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09-21 16:03:19

附件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就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且核对无误,如有不实,愿为此承担有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

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现象,经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意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作出的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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