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3-03-25 17:19:35

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我行特色,满足广大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根据《贷款通则》、《担保法》和《xx银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房屋装修贷款是xx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房屋装修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房屋装修贷款的对象为我行经营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申请房屋装修贷款的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行经营区域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居所;(二)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利凭证及装修合同;
(三)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五)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的期限、金额和利率
第五条房屋装修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第六条房屋装修贷款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装修合同标的或装修预算的70%合同标的或装修预算金额应根据需装修的房屋面积及市场装修价格合理测算。
第七条房屋装修贷款的利率按我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贷款的担保
第八条借款人申请房屋装修贷款,必须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担保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方式。
第九条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我行认可的且是合法有效的。质押权利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xx银行储蓄存单和我行认可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抵押物必须由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评估、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抵押率一般控制在60%
第十一条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是具备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章贷款支付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行应按约定发放贷款,贷款支付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借款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约定包工包料的方式,有明确的交易对象的,贷款资金须以受托支付的方式转入装修公司账户,借款人不得提取现金。
2、合同约定采取非包工包料的方式,借款人自行采购装修材料,没有明确交易对象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自主支付的方式。


第六章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房屋装修贷款采取按月付息,还本方式可以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款
或分期还款。


第七章
第十四条本操作规程由xx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xx银行各分行参照本操作规程自行制定操作规程并报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备案。
第十六条本操作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xx市商业银行房屋装修贷款实施细则》自本操作规程开始实施之日起废止。



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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