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3:47


情况说明
四、本在校验期内在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工程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医用设备等方面无变更。
六、本在校验期内未发生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卫生技术人员未违法违规操作。
七、本在校验期内未开展特殊医疗技术工程。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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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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