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数据标准
发布时间:2019-05-30 02: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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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1:500、1:1000、1:2000
矢量地形图数据标准
(定稿)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武汉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三月
前 言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将《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2004作为本标准的基础标准,沿用了相关的概念,少量进行了改变。对需要描述拓扑关系的空间对象,参照本标准中附录所定义的城镇地籍空间对象。
本标准的附录部分为标准的附录,属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提出。
本标准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归口。
本标准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武汉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益忠、叶伟翔、陈明辉、何瑞棉
范业稳、黄彩贞、邓晓光、邱文、朱毅
1:500、1:1000、1:2000地形图是城市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目前矢量地形图主要有三种成图方法,即全野外数据采集成图、航测法成图、原图数字化成图。本标准适用于东莞市1:500、1:1000、1:2000矢量地形图数据的生产和更新。
本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兼容。
本标准结合东莞实际,满足GIS和制图需要,为数据生产和建库提供依据,并兼顾与已有数据的衔接。
编码体系以国家颁布的《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为基础,以一定规则进行扩充,方便建立GIS数据库,方便数据交换、共享。
表1 主要技术依据
1:500、1:1000、1:2000矢量地形图数据的质量主要由数据的基本要求、几何精度、图形质量、属性精度、逻辑一致性、完整性等质量元素来描述。其数据应符合下列基本质量要求:
1) 空间参考系应符合本标准第3.1、3.2节的规定;
2) 几何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内容应完整、全面,精度应符合相应规定;
3) 元数据的内容应正确、完整,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6节的规定;
4) 数据文件的存储命名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规定;
5) 数据文件的存储格式应正确,应符合本标准第4.1节的规定;
1. 矢量地形图数据的平面精度、高程精度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的相应要求;
2. 相邻图幅要素的几何位置应接边;
1. 矢量地形图数据的图形表示应正确并符合现行图式的规定;
2. 由矢量地形图数据生成的可视化图形应正确、完整、美观,无遗漏、无明显变形;
1. 地形要素的分类编码应正确无误;
2. 地形要素的属性信息应完整、正确;
3. 相邻图幅同一要素的属性信息应一致;
1. 面状区域应闭合,属性应一致;
2. 结点匹配应准确;
3. 要素几何类型应正确,具有唯一性;
4. 相关要素处理应正确;
1. 地形要素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规定的取舍要求,无遗漏;
2. 地形要素的几何描述应完整;
3. 数据的分层与组织应正确,不得有重复或遗漏;
4. 注记应完整、正确。
采用珠区坐标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500地形图采用0.5米等高距,1:1000、1:2000地形图采用1米等高距,平坦地区及居民地内可不绘等高线。
地形图分幅采用50cm×50cm规格进行。按照珠区坐标内图廓西南角坐标为图幅编号, 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
1. 1:2000地形图取至0.1km(如:10.0-21.0)。
2. 1:1000地形图取至0.1km(如:10.0-21.0)
3. 1:500地形图取至0.01km(如:10.00-21.00),
图形文件以图幅编号(整数化) + .dwg(AutoCAD 2000版)保存。如:
1、1:2000地形图数据文件是以整千米数为文件名(如图幅号为537.0-375.0的图幅其文件名为537-375.dwg);
2、1:1000地形图数据文件是以地形图的图幅编号整数化为文件名(如图幅号为537.0-375.0的图幅其文件名为5370-3750.dwg);
3、1:500地形图数据是以地形图的图幅编号整数化后来命名(如图幅号为537.00-375.00的图幅,其文件名为53700-37500.dwg)。
1:500地形图上注记至厘米,1:1000、1:2000地形图上注记至分米。
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平面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与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图上地物点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图上mm)
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m、1m的平坦地区,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0.15m。
其它地区地形图高程精度以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
注: 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按表3规定值放宽50%。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数据编辑平台:GTC 2000(推荐)
数据提交格式:*.DWG(AutoCAD 2000)(推荐)
表4 分层设色标准
注:
1)框架线:用来描述非封闭性面状地物外形特征的范围线,如桥梁的范围线。
2)轴线:用来描述线状地物连通性特征的中心线,如道路中心线。
3)骨架线:用来描述某些复杂线状符号的定位线,如地面上输电线的定位线。
4)Label(线):类似如Label点为面状地物的标识点,Label线则表示复杂面状地物的构面线,如常年河的构面线。
5)“BOUND”、“AXES”、“VALUE”、“ZDH”、“LABEL”、“Z”层作为辅助层,成果提交或打印时应予关闭。
6)各类地物辅助线说明见附件7。
1. 点状符号: 点状符号以“BLOCK”的方式建立。点状符号不得炸碎,并以地物大类的分层标准表示,见附件1。
2. 线状符号: 见附件2。
3. 面状要素符号化: 用点状符号和线状符号填充构面。
表5 注记字体定义
注:
1)“Standard”作为AutoCAD环境下自动生成的注记类型,成图时不使用。
2) Hztxt.shx、Khz.shx统一提供。
3) 使用其他类型的字体需经确认。
地形图上所有注记按照《图式》要求标注,并与其对应的要素同层,代码为所对应的地形要素主码(前五位)+“98”,规格见表6。如果根据应用要求从宏观角度管理每层注记,则每层的注记代码见附件1。
表6 各类注记规格
注:上述注记大小,如影响图面负载,可根据《图式》作适当调整。
地形要素分类与编码标准参照《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编码统一用七位数字描述,结构为:
主编码(4位 + 1位) + 附编码(2位)
xxxx + x + xx
| | |
原则上按GB14804-93要求 在GB14804-93的基础上进 无附编码时用“0”
规定,但GB14804-93中不 一步细分类的码,无细 补齐
足四位的,用“0”补齐 分类时,用“0”补齐
地形要素附编码加载规则如下:
具体的编码定义见附件3。
1. 地形图要素属性项定义
表7 地形图要素属性项定义
2. 地形图要素属性放置准则
1) 地形图要素代码放置准则:
表8 地形图要素代码放置准则
2) “高程”属性项加载规定:
高程注记点的高程值放置于高程注记点的Z值中;
等高线的高程值放置于等高线的“ELEVATION”字段中;
控制点的高程值放置于控制点符号的Z值中。
3) 其他属性项加载规定:所有要加载地物属性的地形要素除“代码”、“高程”属性项以外都加载于地形要素的扩展数据(Extended Data)上,如表9所示:
表9 其他属性项加载规定
3. 地形图要素属性项填写准则
1) 居民地仅一般房、架空房、简单房填写属性,其属性均填写在其结构和楼层注记的扩展属性中;其他如建筑中房、破坏房、棚房、廊房除代码外不需要另外填写属性。房屋附属设施及垣栅仅有“代码”属性,不必另外填写。带挑层的房屋,其属性只填写房屋主体的属性内容。一座整体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由不同层数的楼层建成,此称为阶梯式楼层房屋或建筑物,其属性只填写整体房屋的属性。门牌号应录入填写完整,不在地形图上注记。房屋用途见附件4。
2) 城市道路等级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巷;公路等级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公路。
3) 属性项应全部录入,一般不得空缺,对调查不明的属性项加注内容按照表10填写。
表10 房屋调查不明的属性项加注内容一览表
填注说明:
1、 控制点属性中如果点名和点号有一项没有,则填“未知”;高程如无则填“-99”;高程等级如无则填“未知”。
2、 房屋属性中层数填写每栋最高层数,房屋名称如无则填“未知”;
3、 道路属性中如果道路名称如无则填“未知”;
4、 水系属性中如果水系名称如无则填“未知”。
公路和街道的属性加注在公路和道路的中心线上,其中内部道路、小路、大车路、乡村路等除代码外不需加注;铁路的属性加注在其骨架线上。道路附属物仅加注“桥梁”的属性,其属性加注在其框架线上。
5) 加载属性时不能加载空格等无用符号,数字及逗号应用半角符号表示。
相邻图幅接边应采用“捕捉”方式进行图廓线上端点精确的数学接边。线要素以及面要素既要进行图形的接边,也要进行属性的接边。
元数据采用ACCESS2000格式。
元数据按照附件5要求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且反映数据的真实情况。元数据模板统一提供。
图廓整饰的格式见附件6,模板统一提供。
注记要素代码表
点状要素符号表
注:表中符号图例为示图,具体尺寸参照《图式》要求。
线状要素符号表
注:表中线型图例为示图,具体尺寸参照《图式》要求。
1:500 1:1000 1:2000矢量地形图代码表
注:参数名为符号名或线型名,参数为空时为线型“CONTINUOUS”。
房屋用途代码表
注:房屋的用途可以只输入一级分类代码。
元数据格式说明
DLG5HMD 1:500、1:1000、1:2000矢量地形图元数据表
EXDLG5HMD 扩展1:500、1:1000、1:2000矢量地形图元数据表
1:500、1:1000、1:2000矢量地形图编辑说明
1. 地形图编辑原则
1.1 完整性原则。线状和面状地物不得因注记、符号等而间断,如等高线不能因高程点的注记而间断,由注记直接压盖在线上,或用“WIPEOUT”对线进行消影;保持房屋、水系边界等地物要素的完整,房屋应用单一连续折线表示,符号块不应炸碎。
1.2 捕捉到位原则。相邻地物要素的交点用“OSNAP”命令捕捉到位,如与房屋连接的围墙线与房屋线捕捉到位。
1.3 避让原则。考虑到今后地理数据在分析、决策时的准确性,等级道路、建筑物(除简易外)和点状要素按实际情况采集,原则上不进行避让。
兼顾地形图制图要求,为了使地形图图面清晰,在精度允许范围内,按照“次要地物避让重要地物”的原则进行避让。避让方法如下:
(1)内部道路、大车路等非等级道路与其他要素边线重合时,只避让建筑物(砼、混、2层以上砖结构的房屋,围墙,铁栅栏等),位移0.2mm(图上,下同)表示;
(2)房屋、围墙边线与石砌坎、陡坎、斜坡等要素重合时,以建筑物为准,其它地物应避让,位移0.2mm表示;
(3)两点状地物(如塔、碑、亭)相距很近,同时绘出确有困难时,可将高大突出的地物准确表示,另一个地物可避让,位移0.2mm。
1.4公共边重合原则。当地物有公共边时,公共边应完全重合。如两房屋存在公共边时,可采用拷贝方式保证重合。
1.5 面状地物封闭原则。编辑中凡面状地物均应各自封闭,并由唯一实体构成。对于靠内图廓边的地物即使不完整,也应以内图廓边为边界进行封闭,如:房屋、水系、植被等。
以上编辑原则,具有通用性。凡遇有上述列举的地物、地貌要素相互间类似关系,照此处理。
2. 细部要素编辑注意事项
2.1 测量控制点
控制点点状符号不得移位。其点名(点号)高程注记一般在点位右侧,为不压盖其他地物可适当位移。
2.2 居民地和垣栅
居民地建筑物及面状附属物的边线严格闭合。房屋的结构、层次注记用一个中间定位点(TEXT中的“MIDDLE”)并用一个字符串表示。单位名称视图面负载情况,择要酌情表示。
房高测量(适用航测法成图)是指房顶的高程,六层及以上或18米以上的房屋或建筑物应测量房高,测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处,但不得在屋顶天线、旗杆等的顶部测高,其高程值不大于±0.5m。
工地上临时性的工棚和可搬移的售货报亭可不表示。正规的自行车棚用棚房表示。对于住宅居民区院落内的违章搭建房屋设施,在其高度不超过正常围墙高度的一律不表示。凡用油毛毡、石棉瓦、塑料制品等材料作屋顶和用铁皮构建的房屋均用简易房屋表示。永久性的温房、花房虽然用塑料膜覆盖,但其内部是钢筋、水泥柱支架或某一侧是砖墙结构的,仍用《图式》5.3.7温室符号表示。
2.3 交通及附属设施
编辑道路时,要求等级分明、位置正确,应按真实路边线位置表示,线段曲直和交叉位置的形式要反映逼真。城区街道上的永久性的安全岛、人行道绿化带和街心花园均应绘出。街道上永久性的隔离桩和隔离栏,用栅栏和栏杆符号表示,次要街道可用各类地物实际存在的边界线表示。宽度在3m-4m能通行手扶拖拉机的道路,用大车路符号表示。乡村路较密集时,可视通行情况择要依小路表示,但应成网,并反映出疏密特征。双线道路下的涵管要正确表示。田埂用实线表示。
同名道路的等级不随道路宽度的改变而改变,道路一律不构成闭合多边形,道路应该编绘“道路中心线”,道路中心线放在“AXES”层。为满足GIS分析的需要,需在“LABEL”层绘出道路范围边界的构面线,代码为主编码+07,单线路不参与构面,城市道路构面主要对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进行构面,街巷不构面。道路是否构面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2.4管线及附属设施
永久性的电力线、通讯线、低压线均要表示,电杆、铁塔均按真实位置测绘。同一杆架上有多种线路,在分叉处需交待清楚。低压线、通讯线图内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和内图廓处绘出连线方向。为满足GIS分析需要,需绘出电力线、通讯线、低压线的骨架线,骨架线表示在“VALUE”层,代码为主码+09表示。入地口短线符号紧靠杆位一侧按垂直于南图廓线方向表示,地下部分能明确其走向的用虚线表示出一段。
地面上架空管线应表示,墩架应实测表示,墩架密集时可作适当取舍,但在管线拐弯处和跨越地物两侧的不应取舍。
位于各镇区主要街道和主要交通干线上的各种类地下管道(线)检修井、阀门等均应表示。各种检修井要通过正确使用对应的符号,区分出上、下水、煤气、电信、电力等性质。消火栓要正确表示,当一排消防栓过于密集且用符号难以区分时,应定准两端中心位置,而在中间消防栓可适当取舍。
居民地外的公用水井和水龙头应表示。
2.5 水系及附属设施
2.5.1 河流、湖泊、运河、水库、水塘通常均以岸边线绘出轮廓线,并绘出水涯线,水渠以岸边线绘出轮廓线。当岸边线与水涯线图上水平投影间距大于1mm并有斜坡时,应以斜坡线表示,水涯线需以实线绘出。为满足GIS分析的需要,需在“LABEL”层绘出河流、湖泊、运河、水库、水渠、水塘的构面线,代码为主编码+07,构面以岸边线为界。
2.5.2 河流、湖泊、运河、水库等图上每隔20cm处应测注水位点。
2.5.3 河上桥梁或过河高压线电线两边的拦桅线两端支柱实测表示,加注“拦桅线”。
2.5.4 水塘、鱼塘应加注“塘”或“鱼”。 有水生作物的水塘,除绘出水生作物符号外,应加注水生作物名称。
2.5.5 沟渠宽度超过1.0m以双线依比例表示,小于1.0m以单线表示,有岸堤的沟渠应测注堤顶高程。所有河流沟渠均应绘出流向。
2.5.6 对图内主要河流两侧的防洪墙,一般取图上20cm左右的间距,在河两侧同一位置防洪墙的顶部和墙脚处测注高程注记点。
2.6 境界
境界表示城区到区界,郊县到乡(镇)界为止。当两级境界重合时,须同时注出两级名称,以便于内业编辑。
2.7 地貌和土质
2.7.1 碎部点高程测定满足本标准要求,碎部点高程属性值与注记表示必须一致。
2.7.2 等高线注记字头应指向高处。采石场、乱掘地、水稻田、密集居民区内不测绘等高线,但须适当测注高程点。
2.7.3 当比高小于1/2等高距或小于图上5mm时可不绘陡坎符号;在陡坎上测注高程,不注记比高。
2.7.4 在铁路、公路、简易公路、主要街道及大车路的中心线处,图上每隔8-15cm应测设一处高程注记点,在道路交叉口和转换处,以及地形明显变换处也应测注高程注记点。
2.8 植被
2.8.1 所有植被范围边界在测图时均以地类界表示,所有植被均要绘出植被符号,有些需加附注说明。为满足GIS分析的需要,需在“LABEL”层绘出植被范围边界的构面线,代码为主编码+07。
2.8.2 居民地附近的散树可择要表示。
2.8.3 沿道路、沟渠、土堤、河流、水塘等成行排列的树木,以行树符号表示。
2.8.4 房前屋后、单位院子里的零星菜地不表示。
2.8.5 季节性的打谷场不表示。
2.8.6 居民住宅前的水泥地面积小于图上2cm2时不表示。
2.9 注记
房屋、道路、水系、植被注记的左下角点必须落在注记的要素内部。
3. 各类地物辅助线表示方法
在CAD环境下,为解决《图式》与GIS数据之间的矛盾,采取添加辅助线的方法,即将被打断的地物要素用辅助线连接起来。此类地物主要有道路、植被范围线、水位线等,每类地物的辅助线使用不同的代码,见下表:
各类地物辅助线代码表
4. 地形图编辑补充说明
地形图编辑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