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须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18:30:24
发布时间:2020-01-19 18:30:24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须知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个人可到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一、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流程:
1、中国居民身份证自助终端机查询:微信预约→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行到自助终端机查询,即查即取,不用填表取号;
2、柜台查询(非中国居民身份证):微信预约→出示预约信息→提交材料→审核确认是否受理,不受理的,予以退回并告知不予接收的原因;
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每年免费查询两次(包含柜台查询和自助终端机查询),第三次及以上查询,每次收费10元。
二、柜台查询提交材料如下:(统一用A4纸规格)
1、港澳台和外籍人士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柜
台办理;
2、特殊有效证件的(有效证件请详见“特别提示)提交有
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办理;
3、中国居民身份证失磁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柜台办理;
4、中国居民临时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
办理;
5、中国居民查询“曾用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曾
用名”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办理。
三、委托他人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提交材料顺序如下:(统一用A4纸规格)
1、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授权委托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须提交公证处证明原件;
3、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太平通津21号。地铁:六号线(F)出口或二号线(A)出口海珠广场站,沿江边向东走10分钟。咨询电话:020-********。
五、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
1、复印件中的文字及图案要求清晰不能有遮挡;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军人的军官
证、士兵证,港澳台人士的通行证,外籍人士的护照。
征信中心广东省分中心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