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7 10:16:32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实施方案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

示范企业实施方案

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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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实施方案

为提升集团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能力,合法、合规、及时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和谐劳动关系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体系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建立多层次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网络

公司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会办、安全部门负责人和职代会代表(5名)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三名)为成员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小组,同时在分公司设立调解信息员,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架构。

(二)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旨在预防控制单位劳动争议的案件发生,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集团公司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预防调解的相关制度,组织召开劳动争议预警分析会,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报公司审批,负责重大群众事件的处理,指导基层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档案。基层公司各工作小组负责对宣传、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一切本单位内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和应急情况下对本单位内发生的事实清楚、线索明晰、争议额较小的简易案件进行调解工作利于及时、就地调解和解决;分公司调解信息员负责及时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发挥好“桥梁”作用,了解汇报职工动态,及时主动地反映职工意愿,对可能发生的争议的潜在问题,要及时上报,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建立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

(一)做好源头牵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示渠道

做好源头控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劳动争议事前预防必须把“早、细、深”三字的精髓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检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执行与落实情况,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跟踪监察,经过职代会、企务公开等方式使职工了解公司对其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和重点问题的态度、处理方法与依据。同时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集体合同》、规章制度来调整劳动关系,逐渐形成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态势和格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巡检工作;建立职工思想动态一季度一报制度,分别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在企业内部建立职工利益诉求表示机制、协商和解机制等预防调解措施建设,如:设立职工信箱、征集职代会提案、召开不同层面的员工座谈会、到基层一线进行专项调研等。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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