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

发布时间:2019-03-07 11:41:05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阿府办发[2011]13

【发布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03

【实施日期】2011.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1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2011年度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一年三月三日

2011年度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按照州委、州政府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2011年,全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便于操作、激励创新原则。

二、评价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县政府和州直部门应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本县、本单位、本行业政务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规划、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安排专项经费,落实专人,确保本单位政务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队伍建设。各县政府、州直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州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和掌握。

(三)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网络安全保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

(四)应用开发。加强门户网站、办公OA、内部管理、行业系统等电子政务项目开发和应用。2011年仅考核州级部门网站建设情况,其他电子政务项目开发和应用,可作为加分项。网站建设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三大功能,科学设置相应栏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按照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搭建互联网上的门户网站,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十一条 规定,自觉在每年3月底前编制和发布本单位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六)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定本县、本单位、本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与州公安局、州政府信息办、电信阿坝分公司的沟通和联系,做好网络安全管理、信息保密和网站备案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的信息系统、网络病毒防杀体系和其它安全防护系统的升级和管理。

(七)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对照《2011中国阿坝州网站内容保障季度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加强对中国阿坝州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三、考评步骤

(一)自查。由各县政府、州直各部门对照《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考评表》进行自查。20111115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并附自查报告一式5份,报州政府办公室。

(二)抽查。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联合州监察局、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州农业局、州档案局、州文化局、州保密局等全州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州、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村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等工作进行适时抽查。

(三)综合考核。

1.由州监察局提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相关被考核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来信或来电举报依据,并作出年度评价建议。

2.由州政府法制办提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相关被考核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依据,并作出年度评价建议。

3.由州保密局负责对各县、州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年度评价建议。

4.由州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州政府各部门网站及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查阅场所建设以及中国阿坝州网站内容保障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年度评价建议。

2011年年底,州政府办公室将结合被考核单位自查情况、州联合检查小组检查报告、业务部门综合核查情况作出评价考核结果,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汇总。

附件:2011中国阿坝州网站内容保障季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条)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阿坝州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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