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01 21:16:26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刘勇刚

来源:《重庆行政》2016年第04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口流动政策逐步放松,流浪乞讨人员大量涌人城市,流浪者队伍在逐渐庞大。政府救助往往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抱腿要钱,拦车讨钱,或街边磕头、卖艺,或赖在商铺强要,不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还扰乱了城市秩序。

        当前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有职业化的趋势,相比最原始的乞讨人员(个人或者家庭一般曾遭受不幸,又没有了劳动能力,或者是没有子女住房和保障金的三无老人等),职业型乞讨的规模已经渐渐变大。这类乞讨人群存在以下三种形态:一是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是由于懒惰或者是难以找到工作而以乞讨成为的生活来源的好逸恶劳型。二是在农闲时外出行乞的农民,他们为了子女读书、盖房等,农闲时集体外出行乞的兼职型。三是借助生理缺陷或疾病进行乞讨,主要包括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或者有甚者利用哄骗、利诱、收买等方式控制一批残疾人、未成年人通过操纵行乞而从中获利的工具型乞讨人员。

        一、当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制度观念的不成熟

        我国法律环境上的发展较不成熟导致了该制度基础不稳,表现在执法理念上的权力本位思想和守法理念上的公民自身的权利意识淡薄。虽然当前我国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行政机关也在努力践行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型政府,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但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执法理念,尚未形成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服务观念。加之,多数民众还存在公民意识淡薄、维权观念落后的现象,并未充分意识到接受救助也是公民合法权利。因此,这些意识观念的不成熟成为我国城市社会救助制度完善的阻碍。

        (二)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先天不足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