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之欧阳物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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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物创编 2021.02.07 一、**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时间:2021.02.07 命题人:欧阳物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性,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辖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发〔2009〕1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辖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09〕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海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包括征地工作经费和征地业务经费,其中征地业务经费包括征地劳务费和拆迁劳务费(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劳务费)等。 第三条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来源: (一)上级或项目业主拨入的征地工作经费。 欧阳物创编 2021.02.07
欧阳物创编 2021.02.07 (二)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城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价费字〔2010〕24号)规定,由区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收取的征地拆迁劳务费。 第四条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款专用; (二)遵守财经纪律; (三)节约高效。 第五条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照“谁征地、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额用于全区征地拆迁工作。 第六条 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征地工作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征地拆迁办主要职责。 1.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征地拆迁相关工作; 2.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组织完成拟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土地被征收前后人均耕地面积变化,涉及土地承包户数量、人口、社会保障安置人员等前期调查工作,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欧阳物创编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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