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双轨体制的问题与改革

发布时间:2019-08-04 18:53:25

养老保险双轨体制的问题与改革

作者:罗鸣捷

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27

        【摘要】养老保险双轨制是我国历史发展的遗留产物,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人们法律、保险等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何解决养老保险双轨制引发的不公成为全国人民讨论的热点,也是2013年两会的重要议题之一。

        【关键词】养老保险 养老金 双轨制 改革

        养老保险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使得劳动者在因达到法定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而通过获得政府部门提供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解除劳动义务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双轨制

        养老保险双轨制,是在我国处在特定的国情下执行的一种特殊的政策,通过对不同用工性质的劳动人员采取不同标准的离退休养老金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水平、同等级职称、同等级工作职务、同等级技术职能的劳动人员因退休时所在工作单位的所属性质不同,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千差万别,企业相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两三倍,甚至更大。

        二、养老保险双轨制的由来

        20世纪50年代,当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养老方案就依据不同的制度而产生差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相较企业人员享有更优厚的待遇,养老保险双轨制就已经浮现。

        由于建国初期,我国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国家的重建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与养老保险体制相关的做法是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出台,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养老制度,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便有所下降。

        文革结束后,一大批老干部重返工作岗位,为满足岗位需求而设立许多不必要的岗位、职位,导致不少机构内部架构臃肿,老同志占着位置不做事,新同志有力没地方使。复出主持工作的邓小平同志提出:庙只有那么多,菩萨只能要那么多,老的不退出来,新的进不去,老同志要有意识地退让,我们将来要建立退休制度的思路,提出因文革后导致政府机构臃肿的措施。分别于19809月颁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2月颁布《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等规定,明确了老干部退休后的福利待遇的提高,由此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养老从此分道扬镳。

养老保险双轨体制的问题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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