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05 17:33:0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深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执业。

2、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生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考核。在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取得《母婴技术保健合格证》后方可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

3、做好每一例受术者的术前检查、术后技术、人力、物力的准备、宣教工作。严格掌握各项手术及其他技术服务的适应症、禁忌症。

4、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对已发生的并发症病例经调查、分析、核实后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单位,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及妥善处理。

5、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手术操作应稳、准、轻、细。做好术后观察和定期随访,定期对门诊手术质量进行分析、总结。

6、发生计划生育手术疑难或重症病人,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及时转诊,并且由医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疗单位(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诊治。

7、各项原始资料如:病历、登记表、登记册、报表等清楚整齐,项目填写齐全、所有数据要有核对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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