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8-10-24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士勋
来源:《知音励志·社科版》2017年第02
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法规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力度明显增强,监督管理发挥作用,环境资源保护政策有效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循环可持续发展制度保障。但是,还存在法制不完备,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尚未健全的生态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尤其是缺乏促使资源节约的经济社会循环永续发展政策和鼓励资源能源节约的长效机制。因此,加强生态文明法制、体制和机制等制度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现状;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起着重要保障作用。但是,现有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尤其是缺乏促使资源节约的经济社会协同永续发展政策和鼓励资源能源节约的长效机制。
1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由于传统政府治理模式,常常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一罚了之,而且很多时候是多头行政,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尤其是未形成一个集保护、利用、开发、补偿、恢复为一体的长效综合治理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制不完备。在立法方面,立法体系不完备,存在立法空白。我国虽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多部有关生态环境资源开发保护、能源有效利用方面的法规,但是一些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举足轻重的关键区域、重要领域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弱势群体受到生态环境损害后得不到必要补偿的法规。 在执法方面,法治震慑力明显不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中的执行力度比较弱化,缺乏必要强制手段。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普遍偏松,结果造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存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0%这刺激了一些守法实体向违法轨道转移。
2)体制不完善。首先是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各级政府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相关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一方面,双重领导体制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更多地服从地方政府领导。另一方面,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管理体制对跨区域和流动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治理方法和手段。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将生态环境的治理成本转嫁给中央或其他行政区域。另外,干部绩效考核欠科学也是重要因素。

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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