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21:37:59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司法协助协定

【发文字号】闽司办[2015]2

【发布部门】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5.03.02

【实施日期】2015.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司办〔20152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现将《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532

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习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着力加强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动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一、完善全省法律援助制度

(一)落实法律援助条例 相关规定,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 》及四部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的要求,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建立我省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部门的协作,健全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与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减、免、缓缴诉讼费用工作及互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 》,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自身职能与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结合起来,为法律援助办案提供便利支持。

(二)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和监管,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条例 》、《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通知》(闽财行﹝20028号)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0230号)的要求,并结合新刑诉法的实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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