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

发布时间:2020-02-19 11:32:40

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学校党组织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校长的主要职责 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

2.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以教学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

5.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可以统筹使用,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决定学校创收留存部分的分配方案。

6.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二.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学校党组织的任务,按照党章规定执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4.根据 “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5.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它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关心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三. 教代会的主要职责

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及各项行政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决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案。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4.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6.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依照《工会法》开展工作。

四. 校长、党组织、教代会共同商议的学校重大问题的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4.中层以上行政干部的人事安排;

5.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6.年度学校经费使用情况;

7.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

8.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

9.学校奖惩工作和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10.其他重大问题。

小学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对象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学校教职工

三、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司其职原则。学校党组织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工会在聘任工作中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教代会对聘任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学校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3、按编聘用的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在聘用人员时,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4、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打破教师职员工人的界限(本人原有身份不变)。

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岗位的设置及要求

按编制数和学校实际工作及一定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设置

岗位。岗位类型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图书资料、档案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

要求: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同时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不少教师应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五、聘用条件

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身体素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5、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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