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宣传

发布时间:2016-08-25 21:01:53

不动产登记宣传资料

1、什么叫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2、不动产包含哪些?

指土地、海域、房屋及林木等定着物。

3、不动产条例规定哪些需要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4、不动产登记机构?

各级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5、不动产登记薄应记录哪些事项?

不动产的坐落、截止、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其他相关事项

6、颁发新证时,为什么要将房产证、土地证等换为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3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原来归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的登记种类,都会归为统一登记。不动产证书包括老百姓手上的《房地产证》(红本)、抵押权人手上拿的《抵押权证》(蓝本)、预售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他项权证》、《海域使用权证》、《林权证》等。

7、没换不动产证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条例“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来已经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等等证书跟证明都是继续有效的。不需要急着把手上的旧证换成一个新证,其实原证是有效的,要办业务的时候可以再换。

8、若发生了不动产权力变更,但没有及时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当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的时候,请申请人一定要及时登记,这样才能对自己物权权利做到最大保障。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物权只有经登记才能生效并对抗第三人。假设两人签了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办理转移登记,那两人之间只有合同约定的债权关系,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只有办理了登记,物权才正式发生了变动。

9、《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是指什么?

《不动产权证书》的“使用期限”指的是该土地或海域的使用权期限。《房地产权证》在附注栏上都有一句“已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期限从XX时间到XX时间”,这两个使用期限是一样的。

10、增加的不动产单元号,据说相当于是“身份证号码”,各个位数分别表示什么?

不动产单元是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统一编制的。简而言之,有了不动产单元号以后,房子跟所在的宗地整个空间的信息都在里面了。不动产单元的代码一共是28位,数字加字母组成,28位分成七个层次,是一个层次码的结构。由宗海(宗地)的代码和定着物的代码构成,宗海(宗地)代码分为五层19个层次码,包括行政区域、地籍区、地籍子区、特征码、宗地的顺序码等等。定着物的代码就是二层9位层次码,按照层次分别表示定着物的特征码和定着物的单元号。

11、办理不动产证需要收费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发以来,并没有额外增加任何收费。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是免收证书费的,每多发一本就增加一份工本费。比如:如果一个人单独拥有《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无需收费的;如果两个人共有一套房产,需要发放两本《不动产权证书》,那么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就需要收取工本费了。

12、如果名下有多套房产,是否需要领取多个不动产权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的通知》,《不动产权证书》是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是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在一个证书上;而集成版的证书是在同一个权利人在同一个登记辖区内,拥有多个不动产单元的权利。

13、停车位是否属于不动产?不少人防工程里的停车位有产权证吗?

停车位也是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之后,停车位的登记规则并没有改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车位、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在登记过程中,登记机构会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记“人民防空工程”。不影响平时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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