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

发布时间:2019-01-03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
税款所属期: 日至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投资者信息
姓名 国籍 (地区)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

号码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类型
项目
一、收入总额 二、成本费用总额 三、利润总额 四、分配比例 % 五、应税所得率 % 六、应纳税所得额 七、税率 % 八、速算扣除数 九、本年应缴税额 十、减:减免税额 十一、加:期初未缴税额 十二、本年实际已缴纳税额 其中:本年抵扣上年多缴税款总额 本年申报未入库税款
本年申报已入库税款 十三、实际应补(退)税额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1 12-2 12-3 13
□个体工商户 □承包、承租经营者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被投资名称 单位
信息 征收方式
金额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代理申报机构(人)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汇算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者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申报期限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办理;纳税人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
1. 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经营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3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 纳税人识别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有住所的个人则不填。该栏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则不填。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2. 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 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投资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 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方式。 4 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栏内打“√”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 1行“收入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年度取得的收入总额。 2. 2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年度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税金总额。

3. 3行“利润总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3行=第1行-第2 4. 4行“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分配比例按照合伙企业分配方案中规定的该合伙人的比例填写;没有,则按人平均分配。其他则填1 5. 5行“应税所得率”: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税所得率填写。 6. 6行“应纳税所得额”:由纳税人根据现行政策计算填列。 7. 7行“税率”及第8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6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
8. 9行“本年应缴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 12行“本年实际已缴纳税额”=12-1+12-2+12-3 10. 13行“实际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13行=第9行-第10+11-12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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