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13-12-06



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要求

项目名称:新疆伊犁伊宁市某住宅小区 设计单位: 一、用地规划要求
(一)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详附件1-(CAD
(二)拟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可兼容性:沿街可兼容商业 (三)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57684.2070平方米;约86.53亩。 (四)小区用地中:
住宅用地约占: 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建用地约占: 以审定方案为准
道路用地约占: 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共绿地约占: 以审定方案为准。
(五)容积率:不得大于4.0 (六)建筑密度:以审定方案为准。
(七)建设用地控制高程: 沿街建筑物正负零标高高于路面标高,高差应控制在0.5以内,地块高程处理应满足交通、雨水排放及管线设计要求。
二、建筑规划要求: (一)建筑使用性质: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
可兼容使用性质:商业建筑、商务酒店
(二)建筑控制规模约:约23万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三)建筑控制高度: 不大于90米。
(四)建筑控制层数及功能:1、住宅总体:楼型以板式建筑为主;并以多层、小高层、高层组合或小高层、高层组合。沿街住宅为多层或小高层,底部带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单层层高3.9-6米; 2、商务酒店:17层,
功能:1、主体建筑裙楼可设一定规模的商业用房;
2、酒店为一般标准的商务酒店,并可在今后功能改造时可作为写字楼使用; 3、总建筑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
(五)建筑退让用地边界距离:
1、详附件(CAD图)
退让规划用地边界应满足:消防、相邻建筑采光要求同时需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建筑后退用地界线要求。
退让道路红线边距离还须满足沿街建筑停车需求。
(六)建筑间距: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要求。
其他间距要求:应满足消防及采光要求(日照间距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规定,住宅建筑、托幼、中小学、老年活动中心须做采光影响分析)
(七)竖向设计:地块高程处理应满足交通、雨水排放及管线设计要求。
(八)其他要求:居住建筑配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住宅总户数的10%(廉租住房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三、建筑风格设计要求: 以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作参考。
四、绿化环境规划要求: (一)绿地率:不小于35%
(二)居住小区公共绿地不小于 1.0平方米/人, (二)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2000 平方米。

(三)集中绿地位置:用地中部。 五、交通规划要求: (一)主要出入口方位:
机动车主、次出入口面向城市规划道路,具体位置以审定方案为准。 行人:方便小区行人就近疏散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停车泊位:
机动车:住宅建筑停车位不少2/3户,且地下停车位不应少于总停车位的三分之二,其他建筑停车位数量按3/100平方米配建。
自行车:不少于居民总户数的1.2倍。
(三)交通组织方式:满足车辆及行人通行要求,尽可能做到人车分流。 六、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一)落实给水、供电、通讯、热力、燃气、雨水污水、照明、监控等各项配套设施 (二)其他:满足消费设施用水要求。 七、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邮政报刊亭一处、停车场、车棚、文化活动室、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等,其中,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及文化活动室不小于250平方米。
(二)城市公共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一处(11.5X9.5、变电室、公共厕一处,且不小于20平方米(沿街且对外开放)
八、其他规划要求:
(一)下阶段向规划部门申报内容为:(区位图、总平面规划图、总平面功能分析图、公共设施布局图,道路交通及绿化景观分析图、竖向设计、住宅单体效果图,采光影响分析图,室外管线设计)
(二)满足环保、消防、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等各项法规、规章、规范、规定的要求。
九、注意事项:

1住宅设计顶层设计按局部跃层设计,屋顶为artdeco风格,详参见
片。
2、高层住宅以板楼为主,单元为:中小户型住宅户型一梯三户、大户型一梯两户,一梯三户户型由甲方提供参考图,其余户型根据设计选型。
3、户型比例要按甲方销售部门提供的具体数据进行配置。
4、住宅风格以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为主体,甲方提供的效果图可作为参考,但不受此限。
5、住宅阳台均按封闭阳台设计,统计面积指标时阳台按全面积计算。





2013-11-30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