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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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常见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海关税费电子化支付率,保障海关税收及时、足额、安全入库 ,并更好地适应我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规范化发展的新形势,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保留、吸取EDI、网上支付这两个系统优点的基础上,整合形成一个全新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
业务方面:
问: 东方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哪些税费? 答: 东方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12种税费:
1、 进口关税 5、反补贴税 9、增值税缓息 2、 出口关税 6、进口增值税 10、监管手续费 3、 特别关税 7、关税缓息 11、保证金 4、进口消费税 8、消费税缓息 12、滞报金
问:东方电子支付系统的申请条件
答:持有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操作员卡(一张或多张),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
问:新平台与网上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不仅可以支付税,还可以支付费;
新平台担保支付有提前还款的功能;
新平台使用委托代理功能,非三类企业也可支付该税单
问:新平台与EDI电子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可以支付全国范围内申报的税费单;
新平台必须在税单打印前支付; 新平台的联网银行均有担保支付功能。
问:三方协议签署内容中甲乙丙各指什么?
答:甲方:企业用户
已方:数据中心 丙方:东方支付平台
问:支付成功后,税单怎么拿?
答:上海关区:采用第一联直接交给客户的税单流转方式。
非上海地区海关请咨询当地现场关。
问:新平台可以替其他企业(报关单上无该企业信息)缴税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可以支付。代理和委托的企业必须是新平台的用户,通过开通增值功能,在线签署我的 代理、我的委托电子协议
问:关区、银行备案已通过,为什么还是查不到税单信息?
答:查看用户在中国电子口岸上签署三方协议时选择税单传输方式是否为批量传输;查看法人卡是否授权了该备案关区;查看该企业是否在税单上属于三类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