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01 07:45:43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上市公司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问题


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


下一步工作安排





问题

截至2019430日,除*ST华泽、*ST长生、*ST新亿、*ST毅达、*ST东南5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3,622家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3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8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99家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为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况,证监会会计部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805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来看,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质量较好。2018年共计111A+H公司首次适用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旧准则过渡平稳;市场对共性、典型问题的会计处理口径趋于一致;备受市场关注的商誉问题,因对高溢价并购和商誉减值的监管趋严,上市公司商誉余额出现下降,商誉减值等风险逐步释放。同时,审阅中重点关注了年度报告所反映的上市公司突出问题以及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规则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本监管报告。
一、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上市公司问题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问题【详情】(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问题【详情】

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问题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执行会计准则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不合理、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誉减值、收入确认、金融工具、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
(一)商誉减值和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详情】(二)收入准则相关问题【详情】(三)金融工具准则相关问题【详情】(四)股权投资相关问题【详情】
(五)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详情】(六)非经常性损益相关问题【详情】(七)列报和披露【详情】
三、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问题
目前,主板上市公司已全面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除上市首年豁免披露等特定情形外,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近年来深交所规则层面也加强了内控信息披露和相关鉴证要求。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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