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实验室搬迁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7 09:22:46

实验室搬迁方案

逸夫实验楼搬迁工作方案

为使逸夫实验楼部分实验室和办公室的搬迁工作有序、安全、高效进行,现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如下:

一、搬迁组织领导:

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丁家云

副组长:王刚崔国发倪国爱冯德连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夏美武查道懂王江汉王金成

高天星赵正信李金平圣小武钟志水王泾文郑志华

金利娟刘增良周建龙赵建国程从丰吴杨许宗风

孙国超罗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搬迁工作的日常协调机构,主任由查道懂同志兼任,副主任:刘晨、徐骏流、王杰。办公室成员由各系办公室主任或资产管理员,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搬迁对象:

1.现实验楼(ABC)内的部分实验室、现教中心机房搬迁到逸夫实验楼;

2.现在系部楼内办公的土木建筑系、机械工程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办公室(含教研室)搬迁到逸夫实验楼;

3.系部楼内的部分办公室进行微调。

三、搬迁及房源分配原则

1.实验室实行一对一搬迁(由教务处协调安排,责任人刘晨,《相关系部分实验室搬迁对应一览表》另行印发),各系办公用房在原分配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3(国资处协调安排,责任人徐骏流,《部分系部办公室搬迁对应一览表》另行印发);各实验室搬迁后要确保及时投入使用,如不能及时投入使用,暂时不搬。

2.各系部自行组织搬迁。实验室搬迁方案须报教务处审核,搬迁费用由教务处会同财务处、监审处、国资处核实,据实报销;系部办公室(不含增加办公室)搬迁费用按同一楼内300/系拨付,不同楼间1000/系拨付。

3.实验室、办公室资源配置由学院统一调配。

四、明确搬迁职责:

1.各系:负责各自办公室、实验室的搬迁工作,包括物资、设备的整理、打包、运输、搬迁、安放、封存及保管。迁入前,要检查各自的实验室功能是否满足,如局部不能满足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办公室地面、门锁、窗户、插座、墙柜等,如存在缺陷,由国资处通知有关单位尽快整改。

其中,办公室搬迁过程中,诸如会议桌、处级干部办公桌等办公家具需要专业人员搬迁的共性问题,由学院统一解决。

2.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分配、搬迁方案的审核;会同财务处、纪委(监审处)、国资处等部门核定搬迁费用,以及协调实验室搬迁等工作。

3.办公室:负责电话移机等工作。

4.国资处:负责办公室分配及房间局部调整,以及现场协调工作。搬迁前,通过部门主页公布各供货商、分包商的相关信息,多渠道加大工程整改力度。搬迁后,会同总务处安排水、电工专人值班,编制门牌号码,安装空调、窗帘等。

5.现教中心:负责开通网络。

6.保卫处:负责安全与保卫工作。要针对逸夫实验楼目前的布局、结构与现状,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具体措施。

7.总务处:与国资处做好水电线路图的交接,有条件的接管水、电设施,安排值班人员。

8.财务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审核搬迁费用。

9.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搬迁成效,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搬迁方案及费用。

五、搬迁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xx91---1015日:调研摸底,确定房源分配;拟定搬迁方案;召开搬迁动员会(协调会)

2.搬迁阶段:20xx1016---1031日,各实验室设备搬迁;机械工程系、土木建筑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办公室搬迁。

3.完善阶段:20xx111—10日,各搬迁实验室设备等试运行;上缴原实验室、办公室钥匙;微调系部楼内办公室;补缺补差,完善使用功能。

六、搬迁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搬迁工作,学院成立了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各部门要尽快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

要按照学校总体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单位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国资处备案(系办公室主任或资产管理员为院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并作为本系部搬迁联络人)

要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学院搬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超前谋划、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领导和组织本系、本部门的搬迁工作,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及倒计时任务表。

2.统筹兼顾,有序安排。各系、各部门要精心统筹整个搬迁工作,处理好搬迁与使用、新旧资源调配、新老实验室功能的协调、办公地点变动等关系和矛盾,确保整个搬迁工作有序进行,同时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不受影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未经分配的办公室或实验室。搬迁后,原办公室、实验室的物品应及时清理完毕,钥匙分别交到国资处、教务处。

3.明确责任,保障到位。各系、各部门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搬迁工作,以确保搬迁任务顺利完成。

在搬迁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保护好现场的装修成果,不要拖动重物,避免碰撞墙角、门、窗和墙面等,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损坏。各系、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各系、各部门对于逸夫实验楼的供货商、分包商的费用支付,因涉及使用单位签署意见,要慎重签字。

实验室搬迁方案【2

各有关单位:

新校区搬迁在即,为了保证学校、各学院的整体搬迁进度,请各学院根据《天津大学(新校区)搬迁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工作方案,并在对应新楼宇竣工之前按照方案完成所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搬迁、运输、安装等服务供应商的选定工作。按照正常招标程序,确定服务供应商一般需40天。

2.需原厂搬迁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按照《资产处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和独立搬迁仪器设备的搬迁工作要求》将原厂搬迁设备清单提交资产处,由资产处监管、协调。

3.不需进行专业安装、调试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运输工作,建议各学院联系后保部,选择后保部已中标搬迁公司进行搬迁、运输。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及时将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方案报搬迁工作办公室(19楼东配楼213)或资产处(9418),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所有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服务供应商的选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新校区搬迁工作。

搬迁工作办公室

资产处

招标办

20xx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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