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租赁合同协议

发布时间:2020-07-10 02:12:42

深圳市 工程

机械设备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 01 ]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地点: 深圳市

签约时间: 2016 年 12 月 30 日



租赁方(甲方)

地址:

出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堆场 项目 挖掘机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施工地点:

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租金单价(元/台班

租赁时间(台班)

合价(元)

备注

1

挖掘机

200G

总价:¥ ,大写:

备注:租金含人员工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税费、退场费

【评审意见:采用固定价形式的,相关费用尽可能全面罗列,并约定包干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内。】

三、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 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四、合同价款计算及支付

1租金:见本合同第一条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所有进场设备租赁费用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足额发票后七个工作内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乙方月租金。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计划租赁期为 日至 日,共计 。办理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续租,如甲方无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

(3)甲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4、机械进退场费计算

(1)进退场费的构成:租赁设备进出场费由进场运输、安装调试、拆除运输出场等相关费用组成。进退场费具体金额如下:

(2)进退场费的计算与支付: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机手),并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3、乙方对租赁设备的质量、性能负责,并承担因设备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设备进场提供必要条件,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协调工作。

2、在租赁设备进场安装并调试合格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的、出场情况,以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与确认,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但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租赁费用,甚至解除合同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租赁期间协助乙方开展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甲方监督乙方做好乙方对其设备上岗人员的安全交底和培训工作,发生事故时,协助乙方实施安全救援工作对不称职的设备操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着装。甲方认为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乙方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机械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等相关手续。因乙方因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无机械设备拆装资质,经甲方确认同意后,租赁机械设备的拆装由其负责另找有相应拆装资质的公司负责拆装,由此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保证设备按设计参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非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机。因特殊原因需停机时,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代表沟通,并在获得明确答复后方可停机,如因安全原因必须停机的情况除外。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承担操作人员的薪酬、奖金及相关保险费用。

5、乙方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6、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承担相关费用,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

7、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设备资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

在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4)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租赁设备自动退场,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8、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9、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1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1、乙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并办理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13、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还应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注意和勤勉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其它相关事宜

  1、验收方式:

乙方将租赁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租赁物有特殊验收标准的,应当按照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设备维修

(1)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设备配件库存,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配件,保证租赁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2)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乙方每月定期进行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施工过程中,租赁机械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发生一般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租金按以下方式扣除:停机超过四小时的,扣除当天租金并由乙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

(4)如果租赁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甲方可就此提出索赔,并可从月租金或其它途径从乙方处获得补偿。乙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13.5乙方应如实填报租赁机械设备维修记录交与甲方方存档备查。

3、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因油料不足或油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停工,甲方将扣除该设备当月相应的租赁时间和费用

  4、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设备维修造成的停工,甲方将扣除该设备当月相应的租赁时间和费用。

5、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应确保租赁物所有权明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影响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许可的期限内提供。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特征提供租赁设备,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尽快提供合格的设备。

3、乙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机械设备,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甲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5、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不能按照本合同提供 名操作人员的,甲方有权代为招聘,工资 元/人·月从租赁费中扣除

6、如发生上述五条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且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1)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承租类似机械设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将按照拖延支付租金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为准)。

十、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由于甲方所承建的 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租赁建筑施工机械,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安全生产协议。

一、租赁机械情况

机械使用范围:

机械名称: 型号: 数量

机械名称: 型号: 数量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甲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3、甲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保护设施安全使用的业务,若在施工期间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5、甲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

6、甲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

7、甲方负责现场的道路及行走路线。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乙方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必须提供本机械全套完整随机资料复印件及本台机械使用说明书,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年审并合格。

3、在设备使用前,乙方应配合甲方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进行验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验收合格方可接收投入使用。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备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告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指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复审。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人定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和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6、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施工。甲方应派专人负责指挥,严禁违章指挥,司机发现违章指挥应当立即加以制止,有权拒绝操作。

7、下班后,乙方应将机械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项目部有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施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如甲方发现,有权制止乙方的不安全行为,如发生大规模的打架斗殴事件,甲方有权上报地方派出所,对于滋事人员由司法部门处理。

9、乙方不得出租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或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不出租国家或地区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出租与租赁合同不符的施工机械,不出租防护设施不全的设备,负责现场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案和安全措施。

10、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及时有效服务。

11、乙方不得降低出租施工机械性能(质量和安全)标准和服务质量。

12、乙方机械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责任划分

1、机械设备进场后,投入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安全验收,在业主、监理单位同意验收合格之前,租赁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归租赁单位负责,在验收合格甲方接收之后,甲乙双方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若乙方在合同评审时提供虚假证件资料骗取通过合同评审,或在机械使用过程中人证不符、非本车型司机操作、无证操作、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等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乙方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甲方负责监督实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若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故障或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如乙方设备造成的机械、交通安全事故,因法律责任所发生费用如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安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余额不足,则从应付租金中扣除。

5、乙方操作人员驾驶租赁设备造成的机械、交通安全事故,因法律责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操作人员和车主协商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若因甲方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损毁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五、安全责任处罚

1、乙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机械设备,同时承担有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

2、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停工,拒绝不改正继续工作的,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

3、因乙方责任,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外,甲方将视事故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给甲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5、以上罚款从设备租赁款支付中扣除。

六、其他

1、本协议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挖掘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机械设备和用具。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算款付清时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5、本协议壹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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