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卡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24 06:49:48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卡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期发布通知,将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发行社会保障卡,社保实现一卡通。

此次办理社会保障卡需要采集20119月份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个人信息及电子照片,望各位客户予以积极配合,及时通知相关职工,按时采集相关信息。

采集的信息包括:

1. 全部职工需填写《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简易申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 社保卡采集系统内无照片数据的职工,需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纸质彩照2张和电子照片。系统内有照片,无需照相。(有无照片数据,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在采集系统内进行查询)

特别注意:

1 贵公司需指派一名经办人,将经办人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2011.12.14日之前告知我公司liuzhaohui_fesco@163.com

我单位将会给贵公司分配经办人员账号。《登记表》可在社保卡采集系统内打印。《登记表》需严格按照《通知》附件4中的要求填写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如未办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需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关开具18位身份证号证明,并将户口本本人页和变更页复印件粘贴到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申领人签名处需特别注意用签字笔楷体手写签名同时贵公司人事负责人严格审查申领登记表,并在审核人处盖章或楷体手写签名。

2 采集系统内没有照片数据的职工,须持《登记表》到石家庄市社保卡定点照相馆(见附件6)采集,并将纸质照片粘贴到登记表上。

无法在定点照相馆照相的职工须按照附件5的要求自行采集彩照并将以“姓名+信息检索码.jpg命名的电子版照片发至我司,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在60KB~80KB之间。检索码见《登记表》右上角,文件名举例:张三00000001.jpg

自行冲洗的纸质彩照,不得有污渍、钢印,不允许为生活照或大头贴,必须清晰近期照片。

我司本次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到20111220日结束,请贵公司务必于截止日前将一式两份填写完整的《登记表》交至我司,并督促相关职工在截止日前到定点照相馆照相,或提供符合规定的电子版照片。逾期未办理完毕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职工,会产生制卡工本费20/人,以及我公司服务费50/人。

河北省对外服务总公司

2011.12.13

石家庄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卡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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