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11 12:00:12

危化品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宁夏万马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201612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岗位责任

(二)总经理岗位责任

(三)分管经理岗位责任

(四)业务经理岗位责任

(五)安全管理科室岗位责任

(六)车辆调度人员岗位责任

(七)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八)驾驶员岗位责任

(九)押运人员岗位责任

(十)装卸人员岗位责任

(十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六、安全例会制度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八、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运输驾驶员应检查人员、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车辆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同时检查油、水、电和安全部位,发现车辆故障立即排除。

2 、装车完毕,驾驶员应对货物的重量、堆码、遮盖、防护等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槽罐车要特别检查有无泄漏等现象,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起步。

3 、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状况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山洞、立交桥时,注意标高、限速。长途运输注意轮胎降温。下长坡用低速挡驾驶,避免持续使用制动。

4 、天气、道路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途中临时停车,要选择视野开阔道路宽敞地带,并按要求安放警示标志。

6 、驾驶员连续驾驶不的超过4小时,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7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安、安检、环保、质检等部门,并看护好车辆货物,积极投入救援。

8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附和危险货物车辆的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二)押运员生产操作规程

1 、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 、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3 、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4 、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 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 、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6 、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产救援等工作。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2 、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 、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带防火罩,按作业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摆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

4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 、作业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及货物包装的完整状况。货物与运单不符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 、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谨慎操作。

7 、装卸危险货物应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认定标准,不得超载装运。

8 、装卸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纺织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 、装卸作业场所要远离热源,严禁受热,通风良好;场所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10 、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场所必须彻底清扫干净,装过刷毒品的车辆和受到危险污染的车辆、工具必须洗刷和除污。货物的撒漏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须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二、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 、法定代表人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 、确定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计划。

4 、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纺织事故扩大,尽量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 、设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6 、制定劳动保障措施,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作出定期健康检查计划。

7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 、总经理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组织领导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计划。

5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6 、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7 、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分管经理岗位责任

1 、分管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工作。

2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3 、落实本企业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4 、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5 、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6 、负责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落实。

(四)业务经理岗位职责

1 、计划管理,负责制订年度、月度货运目标计划,并呈报分管经理。

2 、负责跟进目标计划的实施;

3 、负责车辆业务的管理,并督导所属文员进行统计、归类并存档;

4 、负责监督所属部门的对于销售目标的执行情况,并制订月度营销实绩报告;

5 、信息管理,负责市场调查及预测工作的实施,制订应对准备策略。

6 、负责制订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7 、负责制订竞争对手调查登记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8 、负责依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发展宗旨,对本行业市场信息及资源进行整合;

9 、绩效管理,根据运输目标计划,制订周、月考核计划,并进行考核;

10 、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辅助提升全体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

11 、负责按计划完成每月款项回笼;

12 、负责加强完善合同并监督各类合约的签订、建档工作;

13 、参与或主持相关的工作会议;

15 、负责所属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的实施;

(五)安全管理科室岗位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 、负责具体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副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 、定期向企业领导回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主要分管负责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召开(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推广现金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5 、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参与事故调查个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做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6 、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监控。

(六)车辆调度人员岗位责任

1 、负责本企业运输任务的组织、车辆的调度,合理安排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 、严格执行安全行车制度,掌握驾驶员的准驾资质,熟悉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状况,合理调整作息时间。营运里程超过4 0 0 KM的,必须派双司机或制定行之有效的作息制度。

3 、搞好货源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和货源流量、流向、流时规律,准确及时传达各种生产信息。根据车辆运行情况及时编制和调整运行作业计划,充分发挥车辆运行效率。

4 、记录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车辆动态情况,初审货物运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调度日志。

5 、严格执行车辆及设施、设备报修计划,确保车辆及设施、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统计。

6 、处理负责反馈、客户的投诉,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通报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发生故障的车辆,及时派车救援、接驳。

7 、接到车辆因运行途中遇特殊情况改变预定指令的,应据情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补救安排。

(七)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1 、组织落实运输车辆的维护、修理、检测等工作。

2 、组织对运输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3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 、负责整理收集技术资料信息,建立车辆技术资料并归档。

(八)驾驶员安全岗位责任

1 、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2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3 、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车辆。

4 、驾驶人员必须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 、驾驶人员必须了解所载运的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6 、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7 、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九)停车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1 、负责场内消防设施、设备保管、维修、严禁挪作它用。

2 、负责车辆进出的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

3 、负责停车场的监控,禁止其它车辆闲杂人员进入。

4 、负责场内车辆停放,做到停放有序,专用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

5 、发现险情应急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

6 、负责对场内停放车辆的安全。

()押运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 、对押运货物负安全监管责任。

2 、熟知所押运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 、监管驾驶员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制止驾驶员违反运输装卸作业规程及驾驶危运车辆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和路线行为。

4 、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 、发生车辆事故后正确处理,防止危害和损失进一步扩大。

(十一)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 、装卸前提根据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环境、气候等情况制定装卸作业计划并监督实施。

2 、负责组织和指导装卸作业及技术安全教育。

3 、带头严格遵守装卸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文明装卸,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出书面检查材料。

(二) 安全检查由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安全员和各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三)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做到上下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保障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迟报、不漏报,否则从严追究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 监督与检查的内容为车辆设施的安全性能,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操作执行情况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并监督配齐。

(五) 监督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改正。

(六) 利用月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黑板报等形势及时通报安全行车事故、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七) 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公司所属各部门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发现本部门存在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又不及时上报给与相应处罚。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一)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登记制度,由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日常登记。

(二)企业货物运输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托运单位、管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和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牌照号、驾驶员、押运员、及其它应记录的事项。

(三)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登记时,要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四)登记人员在登记时,必须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运输的危险货物的种类和运输量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情况不得发车并及时上报解决。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照劳动合同法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三)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

(四)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

(五)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的特证的持证上岗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六)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七)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上旬,特殊情况增加安全例会次数,另行通知,不得无故缺席。

(二)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产生的企业经理主持召开,参加的人员为企业领导成员,企业各指能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从业人员。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讨论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月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五)参加安全例会作为评选考核依据。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二)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3、道路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危害性、包装、标志标识、应急措施等知识;4、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6、运输、装卸作业实践等。

(五)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向公司请假,安全教育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

(六)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到1 0 0 ﹪。

八、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九、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性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努力消除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在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出现毒害等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具有易燃、毒害、腐蚀、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第三条 本预案为处理范围内各类重大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四条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控制抢修危险源,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二)组织消防灭火、消除泄漏、抢救受害人员。
(三)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四)抢救、转移危险货物及物资设备。
(五)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六)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七)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危险程度。
(八)调查事故原因和追究事故责任。

第五条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六条 制定适合本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严格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设立组织机构。设重大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此项工作。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修改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2)迅速了解事故的相关情况,及时做好对上级汇报工作并作出判断,做出决策。
3)组织落实和部署现场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对事故处理、人员疏散和施救工作的指示。
3、联系具有事故源处理经验的背景知识的专家,获取专家意见。
4、协调救助疏运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第十条 抢险处理组
组长:发生事故企业负责人
成员:根据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抢险组成人员,同时调集外企业抢险人员进行联合抢险。
主要职责:
1)负责对事故的处置,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协助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抢救受伤人员。
3)配合做好急救物资的运输和发放工作。
4)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发生事故企业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络协调医疗单位全力做好各类人员抢险工作,并运送急需药品至事故现场,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中毒人员,及时联系120救护车。
2)配备足够的常用急需药品和救护器材,确保使用时能及时提供。
3)配合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控制二次事故的发生,保证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协助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5)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2)集中力量,保证抢险救护物资及生产生活急需物资的供应和落实。
3)协助其他应急救援小组处理伤亡的救护工作。
4)负责沟通联络现场各部门之间,现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5)统筹安排,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各级现场救援小组的及时联络,确保救援工作的不间断。
6)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治安保卫组
组长:发生事故企业分管负责人
成员:发生事故企业的治安保卫人员,联防救助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开展工作。
2)负责联系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及交通管制工作。
3)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并进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
4)负责或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的撤离。
5)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努力减少事故现场的无关人员。
6)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等作业单位的危险货物应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或指定部门(生产经营规模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负责:
1、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应急救援预案。
2、采取以自救为主,以属地属系统属行业为辅。
3、组织演练本单位的危险货物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主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4、对职工进行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
5、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实际,及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章 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要求,各部门迅速拔打110119120报警,同时如实向当地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三条 严格保护事故的现场
事故发生单位应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货物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确定危险货物事故未能有效控制,应当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启动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启动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由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各项救援均以单位自救为基础,当地政府、系统主管、行业管理等各方救助联合进行应急救援。
第十八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参加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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