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计划免疫知识

发布时间:2015-03-01 15:46:44

儿童计划免疫知识

(主讲:赵英杰)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每年4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今年是全国第24个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宣传日的主题是“及时接种疫苗,人人享有健康”。 我镇的儿童计划免疫在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通过广大卫生人员的努力,我镇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 20056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定了我国国家规划疫苗实施免费接种政策。按国家免疫程序,所有适龄儿童都必须全程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所有疫苗。条例规定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时,学校应当查验接种证,发现漏种儿童督促其监护人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200891日,经国务院批准,全省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范围,是在现行四种疫苗的基础上增加到13种,分别为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预防乙肝、结核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13种疾病。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将会有更多的免费疫苗纳入免疫规划,这也充分说明疫苗接种在保护健康上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国家免疫规划,把“疫苗接种”作为一种“健康投资”,真正做到预防疾病和保护健康。我市将以全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为契机,加大对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知识的宣教力度,开展多种宣传活动,提高百姓接受免疫预防接种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升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预防接种国家免费政策

一、 疫苗分为哪几类?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据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免费,疫苗以及接种费用由政府承担,预防接种单位按免疫程序为儿童接种这些疫苗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二、 现阶段我市第一类疫苗包括哪些?预防哪些传染病?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我镇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以及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共13种疫苗,预防乙肝、结核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13种疾病。

三、 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有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卫生局认可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四、流动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哪些权利?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同样权利,包括办理预防接种证、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等服务,目前大部分流动人口存在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和防病意识较差等问题,接种单位很难对人数日益庞大的流动儿童实施及时的预防接种,流动儿童接种率明显低于本地儿童,流动儿童传染病发病不断升高。这些已逐渐成为严重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突出问题。

四:如何看待接种反应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接种疫苗是安全的。不过疫苗毕竟是一种异物,部分儿童因个体差异会在接种部位发生红肿、疼痛、硬结等,或出现发热、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这些都是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病情轻微,多在12天内自行恢复,必要时就医。极少数儿童在接种后可出现罕见的异常反应,如无菌性脓肿、过敏反应等,病情相对较重,需要及时治疗。另外,如果儿童在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发病前期,或存在某种潜在的疾病,在接种后碰巧发病,被称为“偶合症”,与疫苗本身无关,很容易与接种的不良反应混淆。

为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儿童家长应该在接种前了解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配合接种人员,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并了解儿童的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儿童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一旦出现可疑反应可得到及时处理。

五、下列情况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一)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二)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三)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四)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五)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简称受种方)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六)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五、 接种疫苗后出现反应,还是否继续接种

国家规划疫苗需连续多次接种的疫苗如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糖丸等,如出现单纯的局部反应或低热,则不必改变免疫程序。如果引起严重反应,则不继续接种。接种百白破疫苗出现休克、高热、过敏反应、血清病等应停止以后预防接种。

六、 有免疫损害者是否可以接种疫苗? 凡患有白血病、全身恶性肿瘤或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婴幼儿或成人,感染传染病后造成严重后果,应按免疫程序接种灭活疫苗。有免疫损害者不能接种活疫苗。

七、孩子接种后要注意什么?

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酸辣等刺激性强的食物,对孩子要细心照料,注意观察,有时小孩会发生常见的不良反应,如轻微发热,精神不振,不想吃东西,哭闹等,一般都不严重,只要好好照料,多喂开水,很快会恢复,如果体温过高,可服些退烧计。接种后24-48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发生红、肿、热、痛等局部反应。有时注射部位附近的淋巴结也可能肿大。如局部反应重时,可用干净毛巾热敷,如反应加重,应及时请医生诊治。

儿童计划免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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