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制度上墙

发布时间:2019-07-09 0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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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制度上墙



  篇一:企业工会上墙制度

  上墙制度

  1、企业工会成员(女职工委员会成员)及工会管理制度

  2、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职工代表权利义务

  3、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制度

  4、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

  5、厂务公开制度

  篇二:工会上墙内容

  “共建共享、联创齐争”主题实践活动

  工会展板上墙参考内容

  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两字,经艺术造型呈圆形重叠组成,并在两字外加一圆线,象征中国工会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会徽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具体图标请在网上查询)

  一、情况简介(主要包括该基层工会阵地、机构的基本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工作成效等)

  二、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主席(主任)、委员及其职务、分工等)

  三、组织机构网络图(请结合实际制作)

  四、工作职责(请结合实际参考)

  乡镇工会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推动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3、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作好职工政治思

  想、专业技术的培训教育,促进“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革技改活动的开展。

  4、做好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农民工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

  5、做好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及“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申报工作。

  6、做好扶贫帮困和农民工的慰问工作。

  7、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完成县总工会下达的上解经费任务和对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

  8、推动全系统职工文化建设,活跃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工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工会委员学习政治、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努力完成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把上级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落实到企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

  三、协调沟通企业行政与职工的关系,参加企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

  四、组织职工或会员大会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五、团结工会干部,培养工会积极分子,组织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争做“四有”职工,抓好工会活动阵地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六、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争做职工之友。

  七、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制度,抓好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每年一次向会员或会员代表报告工作,接受会员和会员代表的评议。全年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负责把工作情况经常及时向上级工会通报。

  八、协助行政抓好有关职工奖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工资福利等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九、依法及时足额拨交、上解工会经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企业规范化文化中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等活动。建立健全工会资料档案管理。

  (工委主任职责工会的社会职能基本任务工会维权的主要制度新建企业工会工作基本标准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工会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参与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教育职能)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参加企事业的民主管理。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四、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行政开展。

  篇三:公司上墙制度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特种设备安装制造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人场安全教育制度

  l、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寸照片,并逐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

  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l、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l、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襄阳政发[20xx]24号《襄阳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为公司建筑施工并签定安全协议的施工队职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4、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5、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6、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

  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7、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8、从事抢险、救灾、救火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9、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10、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1、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2、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

  1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4、犯罪或者违法。

  15、自杀或者自残。

  16、斗殴。

  17、酗酒。

  18、蓄意违章。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发生伤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21、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22、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应在一小

  时内报资产运营部。

  23、事故单位在主管安全部门的配合下,轻伤事故在48小时内完成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由事故单位于3日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24、发生重伤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公司(厂)技安处(科);公司(厂)工会。安全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协助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于10日内上交《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单位于5日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25、发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市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市区工会、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公司(厂)技安处(科)工会。安全主管部门与发生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台与上级单位共同完成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工作,并于25日内上交《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单位于10日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资产运营部。

  26、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27、事故单位负责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门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受伤人员的伤势,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出标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做好详细记录。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应进行现场勘查、测绘、拍照或录像。目击者应出具旁证材料。

  28、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措施,严格做到‘三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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