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指导骨干(青年)教师证明
发布时间:2019-09-05 12:20:59
发布时间:2019-09-05 12:20:59
培养指导骨干(青年)教师证明
我校 老师,自 年 月获得 职称以来,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特此证明。
钦州市第一中学(盖章)
经办人:
2019年 月 日
附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
时间 | |
对象 | 李四:26岁,现任高一语文教学,二级教师。 |
目标 | 1.指导其掌握高中语文教学技能及本科组规范性要求。 |
步骤和途径 | 此处举例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有关培养和指导的步骤和途径。 |
成效 | 此处举例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有关培养和指导的成绩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