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何时走出知识产权“怪圈”

发布时间:2023-03-08 14:11:55

■■_特别报道SPECIAL REPORT 外企何时 走出知识产权“怪圈” ■作者:李高超 “巴斯夫在中国国内申请的专利正逐 年递增,目前已经有5000多项。” 事实上,外资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等 知识产权的数量在一些省市已经超过了本 土企业和个人,成为当地申请知识产权的 主力。 其中受理国外来华申请仅99075件, 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9%。 而在2009年中国授权的58万余件专 利中,国外授权仅有80206件,占总量的 13.8%。 作为全球领先的化工公司,巴斯夫在 中国发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85年。谈到 中国知识产权环境的变化,巴斯夫全球高 级副总裁、巴斯夫大中华区管理董事会董 事长关志华强调, “很高兴看到中国保护 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行动越来越强烈,这是 非常正面的趋势。” 方面,外国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 不过,这种情况却没有让外国企业的 观念发生太大转变。 的环境频频抱怨;另一方面,却不见这些 企业在中国积极申请知识产权。如此怪 圈”根源何在? 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基 误会还未消除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在2009 年全国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 长17.9%。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建民是 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在接 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这种现象源 于外国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的误解。 于强大研发活动的创新方案是巴斯夫的资 产,特别在农产品领域,巴斯夫投入了大 量资金。 38《中国外资》l 2OlO年第5期 
“外国媒体对中国知识产权情况的 报道往往会影响到外国企业对中国知识产 
现实亟待阐明 
“外国企业错误地认为中国不保护知 
国申请知识产权,而且也积极维护自己的 知识产权。 “积极维护知识产权的外资企 业是在中国得到保护的。比如在浙江省, 权的印象。一些报道甚至可以影响10年之 久。但中国的发展变化太快了,不要说1O 年,5年、3年也许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白建民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中国的 识产权,或者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以至于干脆把自己置身于中国保护知识产 权的法律体系之外。既然你不在中国法律 的保护范围之内,中国又怎么向你提供保 护呢?结果只能是越来越糟,误解越来越 深。”白建民表示,长此以往,也就形成 “怪圈”。 2008~2009年,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外 方获胜的案件占到总数的90%。这说明, 外资企业是完全可以通过中国的法律途 《专利法》至今只有25年的历史,最近一 次《专利法》的修改是在2008年底。2010 年2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 正式实施。 “这种更新的速度,如果外 国企业眼光还停留在几年前,明显是过时 了。” 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中国免受侵害 的。” 白建民认为,应该承认,中国的知 据统计,在2008年,中国就已经成为 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上还有需 受理专利申请数量第三的国家,仅次于美 国和日本。另一方面,中国也成为知识产 要完善的地方。 “比如在证据发现的程序 上、在法院判决的执行力度上确实还需要 他表示,中国目前更加强调自主创新 和技术创新,强调产业转型升级。同时, 权争端诉讼最多的国家,但这其中,涉外 的知识产权诉讼数量却不到5%。 白建民表示,一些在中国的外资企业 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他们不仅积极在中 加强。”但他同时表示,如果说中国不保 护知识产权,那是完全错误的。FIC 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种 变化是许多外国企业所不了解的。 司法制度 法官素质无需担心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其实更专业 一作者;李高超 存在偏心?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建民在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国企业和外 资企业对于中国司法制度仍有怀疑,认为 中国法官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时会对 国内企业偏心。这是导致外方不愿发起知 识产权诉讼的原因之一。 白建民认为,让外国企业和外资企 业更相信中国的司法,媒体的力量不可小 “我们的确在中国碰到过专利侵权 的案例,尤其在农产品领域。”巴斯夫全 球高级副总裁、巴斯夫大中华区管理董事 视。同时也希望中国的法院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可以更多地公开知识产权案例。 “让外国人知道,案子赢在什么地方,输 在什么地方。要让跨国公司通过中国的法 会董事长关志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 示,在遇到这样情况的时候,巴斯夫会积 
律来维权,先要让他们理解中国法律是怎 么回事。” 
极寻求所有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 但他表示,现实的情况是,中国法院 审理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中,外方胜诉的 案例并不少见。在有些地方,外方胜诉率 还很高。 “可是我们在中国媒体上看到的 报道,大多是说外国企业或外资企业在知 的责任。“我们深信,通过这一方式,将 能够最好地确保我们产品的质量,从而为 我们全球客户的利益提供保护。” 谁更专业? 另一个让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担心的 是中国法官的专业水平。 对此,白建民认为,这完全不用怀 疑。“在中国,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大多发 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始终保 持高度警惕是巴斯夫的做法。但也有一 些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遇到类似情 识产权案件中败诉了,并且付出了高额的 赔偿金。” 况时,并未选择正规的司法维权渠道。不 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权利自然难以得到保 障,甚至在无形中激化了矛盾。那么,问 题到底出在哪里? 他表示,这里面既有媒体报道的需 要,比如中国媒体更愿意报道中国企业胜 诉的案件;也有法院的因素,比如并不是 所有案例都予以公开了。 生在大城市,而审理这类案件的法院层 级也较高。这里的法官素质完全不应该怀 疑。” 白建民给记者举了个例子。 May 2010 f Foreign Investment n China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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