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农:乡镇财政所职能新定位

发布时间:2014-09-19 14:13:24

服务三农:乡镇财政所职能新定位

摘要:当前乡镇财政所由于其收支、监管等职能的弱化,需要对其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而“服务三农”是新形式下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最好诠释。乡镇财政所只有定好自己的位置,围绕服务“三农”展开具体工作,才能跟上新时代前进的步伐。

关键词:乡镇财政所;服务三农;职能;定位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乡镇财政所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直接面对“三农”,在巩固乡镇基层政权、落实三农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过去相比,近几年乡镇财政所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准确地把握乡镇财政所的职能变化,科学定位乡镇财政所的新职能,这对于乡镇财政所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乡镇财政所职能转变的原因

引发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收入职能的弱化。当前,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取消了原有的农业两税征收,取消了“三提五统”,加之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划转为其它部门征收,其收入也多靠上级转移支付或下拨的各类经费、补助等,从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乡镇财政所的“收入”职能。

二是支出职能的弱化。实行“乡财县管”体制以来,教育、卫生等经费支出划为县级财政预算支出,乡镇财政所只是承担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事实上已经成为县级财政的报账单位,大大削弱了乡镇财政所的支出管理功能。

三是资金监督职能的弱化。比如,省市财政安排的农、林、水等各涉农资金,由县级财政分别拨到同级主管部门,然后再由各主管部门支付到乡镇对应的部门,而乡镇财政所一般很难参与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造成许多涉农资金没全部到位,出现了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

四是惠农资金的增多。国家惠农政策逐步落实后,各级财政加大了对“三农”投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以完善,随之而来的资金落实任务,比如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自然而然地由乡镇财政所承担,其职能随之改变。

因此,针对上述现状,乡镇财政所必须主动进取,顺应形势,准确把握和调整自身职能,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快速而科学地找准自身新定位,从而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乡镇财政所服务“三农”职能的定位

1.为农村稳定服务。在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乡镇财政所的职能明显加强,突出表现在:一是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抓“三农”发展,抓新农村建设,抓农村和谐稳定。而乡镇财政所作为政府的“后勤”,就要积极提供财力,参与到农村商贸、文化、教育,卫生、水利、道路等农村基本建设中;二是当前惠农资金的支出规模不断加大,如救济资金、扶贫资金、各种开发资金、社保资金等,都要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因此只有用好这些惠农资金,才能农村稳定中发挥作用;三是乡镇财政所只有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努力培育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为农民增收服务。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在农民增收过程中,农民需要减负,农民需要致富信息和生产资金、技术服务,农民需要生产贷款,农民需要调节自己的收入分配等,所有这些都是乡镇财政所具备的优势;同时,乡镇财政所还能为改善农民生存条件服务,更大程度上提供条件帮助农民提高自身素质,掌握科技知识,提高种地增收水平。

3.为农业增长服务。当然,乡镇财政所除了要管好用好各项支农资金外,还要及时运用财政政策,及时引导与支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另外,乡镇财政所还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农产品市场,支持重要紧缺农产品生产,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三、乡镇财政所实践服务“三农”职能的措施

1.提高服务意识。针对当前对乡镇财政所职能认识不到位的现状,必须从提高服务意识入手,强化乡镇财政所从“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作好乡镇财政工作。首先,要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从政府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角度,理解乡镇财政所“服务三农”的职能;其次,加大财政宣传的力度,让社会各界重新认识当前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与定位,正确认识乡镇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创设乡镇财政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

2.明确服务任务。新形式下,乡镇财政所要善于把握新使命,明晰工作新思路,转变工作新观念,开阔视野,及时实现乡镇财政工作的重心转移,理解乡镇财政工作所发挥的政治、经济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新时期乡镇财政的任务主要是:服务于基层政权组织运转;服务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的各项政策及其资金到位;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积极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村产业化发展与升级转型。

3.落实服务职责。当前,乡镇财政所职能定位后,更要落实好工作职责,及时完成服务任务。一是培育农村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建立乡镇新财源,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三是协助工商税征收工作;四是管理好职权内的财政支出;五是筹集与管理好医疗、养老、低保等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六是落实好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七是完善“村账乡代管”工作,监管好农民负担工作;八是管理各类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九是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工作;十是负责完成各类财政事务工作。

4.优化服务形象。乡镇财政所队伍建设是做好服务“三农”的先决条件。为此必须从以下几点优化乡镇财政所的服务形象:一是积极学习,端正服务态度,争作贡献;二是定期培训,争创“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的乡镇财政所,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效率;三是完善乡镇财政人员的考核、调整与配备机制,切实转变服务效能。

5.搭建服务平台。创造条件,搭建服务“三农”的平台。比如,统一规划与设计财政所惠农服务大厅,并在服务大厅内设置座椅、服务手册,设置茶水和报刊杂志;统一岗位设置和办事流程,将《岗位职责》挂置于大厅显眼位置;设置服务监督台和留言簿,并将乡镇财政所人员照片按号、名等统一制作放置服务大厅等,从而更好提供优质文明服务,营造和谐融洽的关系,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提升乡镇财政所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参考文献:

[1]罗贤通,魏再权.对乡镇财政所现状的分析与思考[j].经济生活文摘(下半月),2011(10).

[2]刘翠萍.乡镇财政所建设面临的困难与对策建议[j].新财经(理论版),2011(08).

[3]刘振录,闫永儒.商洛市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纪实[j].西部财会,2012(03).

服务三农:乡镇财政所职能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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