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所有不平等条约内容+危害

发布时间:2016-07-26 15:35:09

1842. 中英《南京条约》

1.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2.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3.割香港岛英国

4.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5.海关税则详细载明于条约,非经两国同意不能修改,即所谓协定关税;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6.英人在中国只受英国法律和英国法庭的约束,即所谓领事裁判权;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7. 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

1843. 《虎门条约》,对就南京条约中所定的新制度大纲的细则规定:

1.片面最惠国待遇条约规定“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也就是说,英人可以享有今后清朝与其他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的一切权利。

2.英舰进泊通商口岸条约规定“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国官船一只在彼湾泊,以便将货船上水手严行约束,该管事官(即英国领事)亦即借以约束英商及属国商人。”

由此,在“约束”侨民的幌子下,各通商口岸成为英舰自由往来的码头,在此后的中外战争中,各通商口岸成为清朝无法设防的城市

3. 英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后又被英方曲解为设置“租界”的法律依据。

1844. 中美《望厦条约》(扩大了侵略权益,比南京条约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

1.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

2.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侵犯中国的领海权。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3.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

4.扩大领事裁判权。

5.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

1844中法《黄埔条约》:

1.法国享有英国,美国在中国的一切待遇(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

2、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1858.《天津条约》(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清、俄、美、英、法):

主要有赔款,北京驻使,增加通商口岸开放口岸已深入从沿海各地到长江中下游地区,自由传教,内地游历,此外与俄的条约中有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 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

1860. 《北京条约》(天津条约的扩大,攫取更多权利)

1.允许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使得英、法等国可以公开掠卖中国人口出洋

2.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使得外国教会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增开天津商埠

1895. 中日马关条约

1.承认高丽独立,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3.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4.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地税。

1901. 《辛丑条约》

1、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5.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中国近代所有不平等条约内容+危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