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31 17:07:14

Word文档仅供参考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篇一:事业单位请假制度范文为简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依照《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治理方法》有关精神,现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治理审批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委书记治理审批对象为科级干部和村居书记。请假3天(含)以下的,口头报告。请假3天以上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审批后方可离岗。年度内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二、镇长治理审批对象为镇其他干部和村居主任。请假3天(含)以下的,口头报告。请3天以上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审批后方可离岗。其中请假7天以上的,应向书记报告后审批。年度内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的,报县人社局审批。三、所有请假人员离岗前均要向党政办公室报告登记,作为考核依据。党政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请假备案登记簿。四、请假人员离岗前要安排好临时工作代办,3天以内的由本人约请代办,3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安排代办。五、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需延长假期的按上述程序办理。篇二:教职工请假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治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依照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咨询题的通知》(渝人发〔20075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咨询题的意见(试行)(渝人发〔2005106号)《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交流暂行规定〉〈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治理暂行规定〉通知》(巫溪委办发〔200593号)《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治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05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事假(一)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别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二)事假审批。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三)请事假的要求。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别缘故须占用工作时刻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差不多工资照发。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差不多工资(日工资=月差不多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3、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不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本条中的第2项相关规定执行。二、病假(一)请病假条件申请病假人员必须要有巫溪县人民医院或巫溪县疾病预防操纵中心主治大夫出具的近10天内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证明书。此证明书需加盖上述单位的疾病证明章和单位行政章且单位分管业务领导签名后有效。另持疾病检查化验、仪器诊断等结论性报告原件、大夫出具的相关治疗处方和医院盖章的电脑收费单据(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若需转院治疗的,必须有上述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二)病假审批及要求。1、病假在7天内(含7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在1个月内(1个月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在1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后,报县教育局签署意见,最后报人事局审批。2、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病退手续。3申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依照实际情况,由教育局、人事局集中到有鉴定资质的医院进行病情统一诊断,所需费用由申请病休人员自行承担。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评,不确定考核等次。4、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5、凡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为请假。6、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二)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1、教职工连续病休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差不多工资全额发给。2、教职工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差不多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差不多工资全额发给。3、教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差不多工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差不多工资的80%计发。4、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不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Word文档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