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06 17:19:49

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和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文件)及今年我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属下的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生态资源。

通过基层林业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改变林业、森工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向营林、管护、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和谐清新和绿色清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行政性和公益性职能的原则。

三、基本情况

1、林业概况: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90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8%,其中有林地面积20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75%,林木蓄积量48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2.7%,全县核定生态公益林面积82万亩。至2005年,全县拥有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我县陆、水路交通便利,点多、面广、线长,林业管护难度大。

2、林业队伍现状:目前,属我局管辖的林业站有16个,木材检查站3个。林业站均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中林业各站总编制233人,实有在职人员144人,离退休人员85人。木材检查站也是我局属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林业站人员经费靠森工经营解决;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自筹解决。

四、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县基层林业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和县林业局联合组成。

五、重新核定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1、 根据我县乡镇的行政区域设立××林业站、××林业

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等8个林业站。林业站的机构性质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正股级),行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管理职能;设定人员总编制100名(人员具体设置如附件1),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退休人员交由县社保部门管理。林业站领导职数设置为:每个林业站设正、副站长各1名。

2、 保留××木材检查站(国道)、县××木材检查站(省道)

××木材检查(县道)。人员总编制36人,其中××木材检查站配备编制16人,县××木材检查站及××木材检查站各定编10人(人员具体设置如附件2)。木材检查站的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县财政,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木材检查站的机构性质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正股级),行使行政执法职能。领导职数设置为:每个检查站设正、副站长各1名。

(二)职能和作用

林业站的职能和作用

乡镇林业站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

1、 行政职能: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

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4/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8/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

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

体林场;

10/积极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2、服务性职能:

1/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2/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职责: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法规、政策,对违法、违章者进行教育。

2、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木材、野生动植物、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运输进行检查、监督、登记。属于违章运输木材的案件,在委托的权限内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属于违章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案件,依法扣留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并报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扣留并报县级以上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处理。

3、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检查站的检查工作。

(三)、管理体制

1、林业站的管理

林业站属县林业局的派出机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依据2000313日国家林业局第三号令)。

2、木材检查站的管理

木材检查站属县林业局的派出机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木材检查站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林[2001]41号)。

六、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在本次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机构改革中,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选聘人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16名人员不需参加竞争上岗直接聘用。竞岗考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我局组织,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七、切实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

(一)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安置工作

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干部、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分类按以下方法处理:

1、辞职。对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人员,参照企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政策,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2、解除劳动关系。对没能竞争上岗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参照企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政策,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本次改革要与45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

我系统现有退休人员87人,离休1人。其中77人由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发放社会养老金,退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林业局发放;10人由林业站直接发放退休生活费(原因是此10人在在职期间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不能领取社会养老金)。对以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将采用如下两种办法:

1)对77名已退休并享受社保待遇人员,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退休待遇差额部分,经县人事、劳动部门核定后,由县财政按10年的额度一次性将退休生活待遇差额划入我县社保基金帐户,再由县社保部门按月发放退休生活费;

2)对已办理退休,但没有享受社保待遇的10名人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县人事、劳动部门核定后,由县财政按10年的额度一次性将其退休生活待遇及丧葬费划入我县社保基金帐户,再由县社保部门按月发放退休生活费;

七、资金来源

整个改革补偿资金由县财政解决(依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第十八条:撤销森工站,保留乡镇林业工作站,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森工人员依法妥善安置,所需经费按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解决 )。

上述意见参照劳部发[1994]481号、粤劳综[1995]124号、粤劳社[2000]36号、清发[2000]21号、粤劳社[2004]64号和清新府[2002]127号等有关规定拟定并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施行。

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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