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填报志愿须知

发布时间:2021-04-03 01:57:24

中考填报志愿须知 

     一、今年开始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计划,示范高中招生类别分为统招生(辖区内和辖区外统招)、特长生、配额生。非示范高中招生类别分为统招生、特长生。 

    普通高中只能按核定的计划招生,不得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考生,考生只能到按规定录取的学校注册入学。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

 

     二、填报志愿方式:网上填报志愿。

 

     三、志愿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填高中志愿,由学校集中组织,所有考生都必须填报,时间为511800161800;第二阶段是在中考成绩公布考生知分知位后,考生可修改高中志愿(一次)、填报五年制志愿和中职志愿,若考生在第二阶段不修改高中志愿,则以预填志愿为准,时间为77800102300;第三阶段只能填报五年制专科和中职志愿,时间为85日至15日。

 

     四、志愿填报规则

示范高中一志愿所有考生均可选报;示范高中二志愿和非示范高中志愿,三城区考生可在三城区内的公办学校及全市的民办学校中选报,其他县(市)考生只能选报本县(市)的公办学校或全市的民办学校;五年制专科中职志愿所有考生均可选报。 录取时按示范高中一、示范高中二、五年制专科、非示范高中、中职的顺序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选报。愿读的学校才填报,不愿读的学校就不要填报。如:只愿报考高中的考生,可考虑在示范高中一示范高中二非示范高中的志愿内选报,不再选报五年制专科中职志愿 。只愿报考五年制专科中职志愿的考生可不选报高中志愿。

 

     五、录取规则

     (一)示范高中一示范高中二志愿学校由市招考办组织录取;非示范高中志愿学校由所辖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录取;五年制专科中职志愿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示范高中一示范高中二志愿,同时是统招生、特长生和配额生录取的志愿依据。 录取条件除按中考成绩外,文科综合、地理生物和综合素质等地,示范高中达到B达以上,一般高中达到C等以上。 

     (二)由市招考办统一录取的顺序为:1.“示范高中一的统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配额生计划;2.“示范高中二的统招计划特长生计划配额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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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填报志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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