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2002

发布时间:2019-04-21 07:56:16

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公发[2002]157号各区、市、县公安(分)局,本局各直属部门:现将《大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二年十月三十日大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预防犯罪,保护公私财物和公民生命安全,根据《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是指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等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并列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入》的专用产品。安全防范系统(以下简称安防工程)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建设单位是指安防工程的委托单位。第三条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防范指导大队,具体负责全市技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技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制定全市技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技防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四)负责全市技防管理教育培训及技防工作宣传;(五)对全市申请设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进行备案;(六)对全市二级风险等级以上或者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安防工程进行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七)组织全市安防工程质量检测;(八)对违反技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第四条区、市、县、经文保公安(分)局下设的治安管理大队(科)在市局技防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技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技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和部署,推广应用技防设施;(二)对派出所、管辖单位保卫组织的技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大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200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