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稳层合同
发布时间:2020-05-18 09:54:18
发布时间:2020-05-18 09:54:18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购合同
甲方(购方): 甘肃怀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XX,任董事长。
乙方(供方): 庆阳隆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海明,任经理。
甲、乙方就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购合同一事,经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规格:水泥掺加量:4.5% ,粉煤灰:2%。
单位:立方米。
数量:按甲方需求为准。
单价:90元/立方米(含运费,但不含税费)。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碎石,砂等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2、 各种材料必须按甲方规定配合比拌制(砂:碎石=0.35:0.65)。
3、甲方在满足压实度的前提下,乙方对水稳层强度负责。
三、收方计量:
数量计量按现场实测运载量收方。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运杂费负担
1、乙方负责自行组织车辆运至新桥高速公路匝道出口至国道324线路口处。
运杂费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验收。
2、运至工程地点后,乙方需按甲方指令卸料。
3、乙方需按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合格材料进场,乙方须保证甲方每天的水稳层需求量。
4、甲方需提前一天报水稳层需求量。
5、供应时间从2016年X月X日上午起,乙方须在X日内完成对甲方的供货需求(5000m³),除天气情况以外,乙方不能按时供货,超期一天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期一天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保证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
2、本合同的应付金额以双方实际履行结算为准。自水稳层施工完工之日起四十天内,甲方必须付清全款。如若超过付款期限,甲方必须按每日2%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供货,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供货,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工程完工后,由业主进行检测,如因混合料质量原因(如水泥用量、拌和均匀度、原材料含泥量和含水量等)检测不合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效力等同。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付款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1 年 月 日 日期:201 年 月 日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