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7 14:35:02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县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企业要将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场所和房地产销售场所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外来人员多的特点,各有关企业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及群众的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场所出现、扩散和蔓延,降低疫情对我县建筑业、房地产业造成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做好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所负责的企业、项目部和售楼部,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发现疑似人员应及时隔离,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企业、项目部和售楼部的疫情防控,要全面掌握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防控监测,加强病例排查。建筑企业、项目部、房地产售楼部发现可疑症状者应进行隔离并及时上报指定医疗机构处理,同时报告住建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疫情层层报告制度。

  二、加强建筑施工、房地产销售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房地产销售场所要认真采取防疫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尤其对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定点定时测量人员体温、落实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对于春节期间持续施工和销售的在建工地、房地产销售场所出现人员发热、咳嗽等情况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三、做好人员管控和复工前卫生防疫工作

  各房地产销售场所要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各建设工地在复工前应对员工宿舍、食堂、厕所进行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加强工地人员流动管控,对于途经武汉等地的返固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固,观察是否存在感染症状,因此造成人力短缺的建设工程,应适当推迟复工日期。

  四、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

  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障通讯畅通,一旦有突发情况或辖区内在建工地出现疑似病例的情形,应及时迅速向县住建局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值班电话***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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