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2-12 16:24:56

20XX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恪守“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民政工作,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维护了稳定,推动了发展。现将我局18年工作总结和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18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1.扎实抓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标准,18年共为3800名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527.47万元,为27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36.24万元;为1271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金159.465万元,为190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29.305万元;开展临时救助471人次,总金额达77.29万元;启动物价联动机制1次,发放物价补贴20.68万元。二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开展低保对象复评,注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653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8人;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52人、城市低保对象296人,成效显著。

2.推进保障房申请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审核工作。通过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我区1900多户公租房申请家庭进行经济财产状况审核,目前已审核20批次共1326户,确保了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审核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公正性。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18年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达到81个,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我局引进的“金太阳”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与对湖街道签定协议,开展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海都公众”对接金山街道社区居家养老,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让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医疗服务、法律援助、日常生活照料等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养老福利机构各项制度,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制订年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与13家养老福利机构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院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三是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四是做好“三合一会议”、“金砖厦门会晤”及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做好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相关工作;六是加强xx区福利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3.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为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我局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项目申报工作,18年新增2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全区农村幸福院数量达到18个。

(三)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完善

1.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一是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工作。我局向全区范围内征集优秀村规民约。经筛选,将xx镇先锋村、螺洲镇洲尾村、上渡街道江南社区、临江街道观井社区等四个村居的优秀村规民约向省市民政部门推荐。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三是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三资"管理工作检查,有效提高了村级组织管理水平及完善制度和章程。四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重点指导xx镇先锋村、城门镇城门村、濂江村、螺州镇店前村、盖山镇上岐村、首山村、下岐村共7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2.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一是为新设立社区申请省级装修补助经费。我区新批准设立了8个社区中现有4个社区需申请省级社区组织工作用房装修补助经费,我局积极与市社区办沟通协调,努力为4个社区申报省级装修补助经费。二是提高社区退岗干部退养费。为切实解决社区退岗干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专门就此事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意见汇总上报区政府,18年3月区政府常委会通过关于提高我区社区退岗干部退养费的意见,提高后社区退岗干部月增资300元。随后于18年7月起启动自动增长机制,再次增资36元/月。三是顺利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加强我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我局在4月初组织开展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人数共计71人,其中面向社会招聘36人,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35人。四是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精神,指导各镇街城乡社区开展协商建设工作,并要求各街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协商作用。

(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1.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一是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18年共为2196名优抚对象发放定期生活补助万元,为364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006.14万元,为15名革命“五老”人员及31名“五老”遗偶发放定期生活补助39.97万元。二是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18年共发放各类医疗补助1202人次,总金额达到59.28万元,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

2.做好退伍士兵以及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18年共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补偿金共计655.56万元,发放城镇退伍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7.7万元,安置转业士官7名。做好1名军休干部和112名无军籍职工管理,完成无军籍职工社保、医保衔接工作,发放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各项补助76.4万元。

3.积极开展双拥慰问活动。我区作为“双拥模范城区”,历来都有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18年元旦、春节以及“八一”建军节期间,我区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驻区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共发放慰问金147.15万元。

(五)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强化

1.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工作。18年至今共办理结婚登记3188对、离婚登记1878对、补发婚姻登记926对,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各项工作。认真按照《收养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18年至今共办理收养登记10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区共有社会组织348家,其中,社团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4家。我局在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年检督促其规范内部管理,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诚信与廉洁自律,增强活力,健康发展。18年共有197家社会组织通过年检。

3.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做好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确保全区火葬率100%。二是加强辖区内1家陵园和5家公益性骨灰楼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祭扫安全。三是为55名城乡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7.502万元。四是组成专项巡查队伍,开展墓地生态整治常态化巡查,将墓地生态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开展路牌、门牌设置整改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18年共更正门牌号1710个,为新建楼宇小区、单位设置大门牌167面,设置道路路牌28面。牵头完成xx-闽侯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牵头并指导完成盖山-城门乡镇界线联检工作。

5.做好特殊人群救助工作。一是通过日常主动巡查与节假日专项巡查相结合,以护送巿救助站、护送返乡、资助返乡、护送至定点医院救治等方式,共劝导、劝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0余人,护送进站9人。二是开展全区困境儿童摸底工作,为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做好准备。

6.切实抓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我区3家福利企业用工情况,保障残疾员工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年初与福利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年日常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切实抓好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机关效能建设常抓不懈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忠于职守的干部职工队伍。一是建立健全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误登记制等,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加强调研,认真听取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意见,及时完成今年9件人大提案和4件政协提案。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初信初访35件,12345网上诉求376条,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二、18年工作思路

(一)完善城乡一体的民生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民政工作的传统和优势,有利于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局将把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民政亲民爱民职责最直接的体现,进一步加大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力度。一是完善城乡低保政策。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完善低保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办法,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突出“救急难”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科学制定分类分档的救助标准,规范临时救助操作程序,缩短救助时间,加强衔接。协助完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做好公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审核工作。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公益基金。三是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预警预报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抗震救灾、防灾减灾机制,继续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和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发展普惠均等的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与广大群众尤其是特殊群体的生存质量和幸福指数息息相关。我局将把加快构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作为民政造福民生最紧迫的任务,进一步拓展民政工作服务范围。一是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积极推广政府购买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二是继续发展机构养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培育康复养老、文化养老、生态养老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我区特色养老产业。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探索建设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三是完善特殊群体保障。推进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三)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格局

当前,基层组织正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同时也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着力点、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我局将把深入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提升民政工作最现实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加强村(居)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新建小区社区用房规划,探索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体,融社区“两房”、医疗养老、文体教育等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移动终端,打造社区服务数字化平台。二是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设立发展专项基金。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全面建成全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

(四)强化优抚结合的双拥保障机制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针对优抚群体建立的特殊社会保障,也是地方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我局将把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作为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最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一是继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措施,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在就学、就医、出行、旅游等方面的各项优待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待遇,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诉求。二是推进安置制度改革。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长效机制,保持退役士兵参训率、就业率、满意率。搭建退役士兵招聘就业平台,探索转业士官定向招考,拓展安置渠道。

(五)健全惠民便民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婚姻、收养、殡葬、边界、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其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我局将把规范专项行政事务管理作为体现民政公共服务职能最贴切的内容,进一步巩固民政部门形象。一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完成所有历史数据的采集、整理、补录工作。探索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建立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救助保护功能,加大主动救助力度。三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对殡葬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推广建设公益性骨灰存放堂,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骨灰寄存服务。鼓励群众选择节地环保绿色殡葬方式,实施绿色殡葬补贴。四是加强边界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动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的安定稳定。五是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水平。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区划管理,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地名标准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保护、传承历史地名文化。

2019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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