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阳光法治政府 - 广东汕头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探索 - 范宝营

发布时间:2016-02-18 23:01:21

·98·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近些年各地党委和政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很多实践和探索。广东省汕头市作为20世纪80年代中央设置的四大经济特区之一,曾是广东省仅次于广州的第二大经济体,但其后多年来经济一直低速增长,经济发展速度、社会事业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与其他特区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汕头“特区不特”的尴尬局面,引起各界的思考和关注。2011年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域后,汕头市委市政府从提升观念和理念入手,认识到创造汕头经济特区的新优势,最关键的“结”在政府自身,只有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的法治政府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为此,汕头市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为突破口,重振特区新优势,取得了积极成效。汕头的做法具有借鉴意义。主要做法以设规立矩为先导。2011年以来,汕头陆续出台多部法规规章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各方面进行规范和创设。如:实施《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权力在程序上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非行政许可类审批、特别行为、行政听证、行政公开等程序进行规范,再造行政流程,监督、约束和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人情办事、违纪违法审批等问题,有效促进行政法治建设。为对政府决策行为进行规范,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政府规章,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完善了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听证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以及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此外,积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库,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交由法制部门法律审核,严把合法性关口,努力降低政府决策法律风险,等等。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政府规章,从制度层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以四大平台为载体。通过构建“四位一体”(即一楼式大集中窗口服务平台、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的网上服务平台、一号式12345政府热线语音平台、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汕头政府在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专项效能督办,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落实到位。推进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建设阳光法治政府文 _ 中央党校第15期中青二班四支部广东汕头调研组调查研究Chinese Cadres Tribune—广东汕头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探索DOI:10.14117/j.cnki.cn11-3331/d.2016.01.031

建设阳光法治政府 - 广东汕头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探索 - 范宝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