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开展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23:10:41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开展自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人社发[2011]158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开展自查的通知

(哈人社发〔2011158号)

各区、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市直各单位组织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开展自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事业单位进人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及市直各单位要根据《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对近几年事业单位进人行为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于52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适时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事件进行通报。

二、从2011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核准备案和进人情况统计制度,各区、县(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每季度末,各区、县(市)须将事业单位进人情况统计数据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三、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及市直各单位在报送自查情况报告时,一并报送各自分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名录。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鲍士杰  (04518456844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处

谭景安  (045184871837

附件:1.事业单位进人情况统计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事业单位   年  季度进人情况统计报表

区、县(市)(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开展自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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