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由哪些部分组成

发布时间:2018-06-30 06:53:44

工资总额由哪些部分组成?

工资总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 计时工资

1.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 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 计件工资

1. 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 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 奖金

1. 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 节约奖: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 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4.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 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四) 津贴和补贴

1.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音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 保健性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 技术性津贴:特殊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术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 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 其他津贴: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描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6. 物价补贴。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

(以上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整理)

7. 货币化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

8. 货币化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9. 货币化的通讯补贴

10. 支付给职工节日补助;

11.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

(7-11项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五) 加班加点工资:

1. 加班工资;

2. 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 附加工资;

3. 保留工资。

(以上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整理)

工资总额由哪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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