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4-12-10 17:07:15
发布时间:2014-12-10 17:07:15
北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办理流程
第一步:异地邮政储蓄银行存折
1.员工携带身份证在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折;
2.把存折复印(或者拍照,扫描都行)并回传给你。
3.在存折复印件上写明以下信息:
邮政储蓄银行全称
银行地址
邮编
电话
帐号
第二步: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新表36,一式两份)
必须填写这张表格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在职职工 在职长期驻外职工
现居住地址
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信息都列在变更后内容里即可
第三步: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就医)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1.先到北京社保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就医)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或者下载附件)。
2.填好相关信息后,要求异地员工选择一家北京医院(无级别要求),两家当地二级以上医院。
3.单位申请处填写意见并盖公司公章。
4.然后发给异地员工,要求其填写本人申请,并将表格送到当地社保医保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第四步:办理
1.携带第一步和第二步的文件文件先到综合业务办理窗口变更个人信息(一定先办变更,否则后面没法做)
2.然后携带第三步的文件到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异地安置,由其在区、县医保机构意见处加该公章,打印变更后的医院信息(蓝本首页)
3.将蓝本首页寄给异地安置员工,即日可以使用。办理完成。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温馨提示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对于具体的政策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地医保规定的报销范围不一样,来北京的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外地医保不一定能报销。因此,异地就医人员一定要注意当地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以便在看病时提醒大夫调整所开药品,减少个人负担。
2.异地申请审批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应提前办理申请,否则“断档期”医药费无处报销。
相关链接
北京参保人员怎样在异地就医
北京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基本上与上述情况一致。北京市在2001年23号文第五条中规定,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时,应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派驻外地人员可选择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上述人员还可同时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这条规定告诉我们,第一,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和在职人员长期驻外就医都用此审批表。第二,异地就医人员可以在北京市选一家医院,在外地选两家医院。
温馨提示
1.北京市异地就医者在选择北京市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时,可以不选择A类医院或专科医院,因为这两类医院不选择也可以报销。
2.北京市退休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3.此表一表两用,异地安置填写“异地医院”栏,外转就医填写“外转就医”栏。
4.“人员类别”栏,填写“在职、退休或离休”等。
5.此表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