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8-06-30 10:20:44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待扩大 

    我国传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涵盖所有的劳动者,制度的设计与“低水平、广覆盖”的初始目标相矛盾..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及外资企业、全民集体企业中的计划外编制的职工,都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在城镇三大社会体系组织中的三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不一样。机关公务员及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仍实行由国家财政统包。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虽然实行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但在具体政策和业务操作上,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 

    2人口加速老龄化与人口政策方向性转变造成了巨大的养老压力 

人口老龄化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同时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用于养老的财政支出增加,社会保障负担加重。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转型过程中的财政风险。 

如果社会保障基金不足,国家便无法扩大保障范围、无法使社会保障水平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而上升;如果社会保障出现赤字,将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阻滞因素。 

   4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潜在的支付危机日益突出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筹集比例的限制,再加上有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比如低报工资使得个人账户变得有名无实,成为“空账”复归到单一的现收现付制

    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欠缺。 

养老保险金的长期积累性决定了其存在着潜在的贬值风险,若不能保值,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风险。 

   6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造成政策差异过大,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二是扁平化结构降低组织效率。三是导致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复杂化。四是基金征缴脱节。 

   7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的落后现实。 

一是,立法还缺乏合理的观念。二是立法缺乏统筹规划,体系结构残缺,如已颁布的七部法律是社会 由保障内容与非社会保障内容混合在一起。三是法制建设的层次低,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社会保障法律少,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多。四是立法主体混乱。

 三、解决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1、统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管理模式。 

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转移机制。强化政府作为建立社保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基金调剂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基金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统一信息网络服务系统,促进养老保险信息公开。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城镇职工中,以私营企业职工、外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为重点,扩大城镇养老保险覆盖面。将养老保险覆盖到农村很有必要,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3加强政府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安全完整 

实行严格的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是要明确投资公司的责任权限;四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督管理体系。

   4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讲、为参保做好意识保障。  

   5做实个人账户、减低转型成本。 

要实行分账管理、各司其职、互不借用、实账运行,实账运营,保值增值。从多渠道筹资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6、发挥养老保险基金的金融功能实现保值增值。 

至少使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收益率等于通货膨胀率。   

 7加快养老保险立法进程,完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8建立灵活的就业与退休机制,审慎确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

   9社会政策的调整。 

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控制失业率;审慎确定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其他社会政策的调整(如倡导保险公司发展商业保险业务)。

   10财务政策的调整。 

第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充分就业。第二,开源节流,扩充社会保障财务储备。第三,控制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成本,防止基金流失。第四,开辟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必须通过适当的投资运营才能实现保值与增值。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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