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中苏联对华军事援助探析

发布时间:2012-11-27 21:47:28

朝鲜战争中苏联对华军事援助探析●薛海玲摘 要: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与苏联对华军事援助是分不开的,这些援助包括提供军事贷款、出售武器装备、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军事人才等,尤其是苏联空军的直接参战,有效地保证了中朝军队的后方补给线,为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关键词:朝鲜战争;军事援助;苏联;中国中图分类号:E297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451(2007)04-0113-04作 者:薛海玲,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讲师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签订,中苏之间的军事关系是这一条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中苏的这种军事关系既包括苏联向中方提供军事贷款及武器装备、培训军事人才及交流军事技术等一般意义的援助和协作,也包括在战争状态下双方之间的协同作战。朝鲜战争的爆发,加速了中苏军事合作关系的发展。由于战争的需要,苏联加大了对华大规模军事援助的步伐,这些援助对于战局的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使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水平和中国国防科技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一、提供军事贷款,出售和移交武器装备20世纪50年代,苏联给予中国大规模的贷款。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出兵需要苏联保证武器和装备的供应,为了得到这些军事装备,又不影响经济建设,中国当时以贷款方式购买了这些军事装备。据统计,苏联1950—1955年向中国贷款11笔,总计金额为62.88亿旧卢布,主要用于抗美援朝、偿付苏联移交物资及经济建设等①。这些贷款中军事贷款占全部贷款的95%,其中抗美援朝贷款分为1950年、1951年和60个步兵师装备贷款的部分数额,总计大约是32亿卢布。抗美援朝贷款在贷款总数中所占比例大约为49%②。朝鲜战争爆发以前,苏联对华军事援助就已经从空军装备开始,到1949年底,苏联共向新中国出口飞机185架。由于当时考虑到解放台湾,苏联还同意将3亿美元贷款的一半用于购买进攻台湾的海军装备。1950年1月10日,周恩来在给刘少奇及中共中央政治局的电报中明确了第1年贷款数额的用途:“本年内贷款只能支付6000万美元,已购之飞机(340)架、汽车、降落伞、钢轨、高射炮、炮弹、汽油及空军各种器材共值4000万元美金。”③这笔贷款以每年同等数目分5年支付,即每年24亿卢布(6000万美元),而第1年贷款中的4000万美元,除钢轨外,大体上定购的都是军用物资。剩余的2000万美元,则・311・《军事历史研究》 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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