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格依法行政 坚决整治生育秩序

发布时间:2012-02-11 16:21:17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 坚决整治生育秩序

近年来,石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程序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基层人口计生系统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大力破解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难题,努力打造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全市人口出生率、出生政策符合率连续16年分别控制9‰以内、保持98.5%上。

一、正视问题,查找行政风险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我市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和生育证的办理均是以乡镇计生办为行政主体,市级只负责考核抽查。在违法生育处理中、在生育证件办理中随口随意、人情办证和违规办证时有发生。乡镇实行亲属联带责任制“三收一赶”(拆屋、收田、下户口),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七个不准”出台后,我市及时转变了工作方法

2006年,成立了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助理级),征收的主体仍在乡镇。乡镇计生办人员变动频繁,个别工作人员素质偏低,社会抚养费征收出现了标准不一、多头征收、抢征抢收、人情征收、瞒报征收现象。

2008年,我局收回委托征收权限后,但仍存在着改变出生时间、篡改超生孩次、提供虚假户籍、隐瞒实际收入而降低征收标准和“放水养鱼”以罚代法、错报政策内外逃避处罚、擅自表态随意处罚等行政风险。

同时,在生育证件办理管理也极不严格,用假离婚证件、假户籍、假证明骗取生育证件或因婚育史调查不清、男到独女家核查不实、病残儿鉴定对象甄别不细等盲目办证的情况时有发生,生育秩序出现混乱。部分群众对生育政策的公平性、严肃性产生了怀疑,导致了生育水平的反弹,超生现象相对增多。

二、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一)明确一个主体

20085月,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乡镇办区下发明码急电,明确市人口计生局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唯一主体,不再委托乡镇办区征收,明确市人口计生局政法科为唯一二孩生育证办理机构,上收乡镇二孩生育证办理权限,发现有令不行者,严格行政问责。当年,有个镇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后,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专门通报,分管领导在全市大会上作检讨,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额上缴,年终考核结账直接3,取消了评先资格。

(二)强化五个保障

1人员保障分别抽调12政策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组建了四个办案小组,另抽调4名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同志到政策法规科工作。

2、装备保障。分别为局政策法规科及计生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四个办案小组各配备了一辆专车,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支录音笔。

3、能力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和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每周开展一次“我学《条例》”的学习交流活动,每月举办一次“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分别邀请市纪委、市法制办、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办案人员和局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讲座。

4经费保障。局政策法规科购买证本、下乡入户和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的所有工作经费均由局全额保障,严格施行目标管理,落实绩效考核。

5组织保障。优先重用局政策法规科和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局党组拟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政法科长徐雪晴同志为副科级干部。今年7月,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经市编委同意正式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同时5名同志分别提拔为局政策法规科、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副科长、副队长。

(三)严把五个关口

1、严把调查取证关一是卫生医疗单位在孕妇住院分娩时严格生育证件核查,对未持有效生育证件而分娩的及时通报并挽留分娩者在院二是办案小组严格违法生育对象调查取证工作。办案人员亮证执法,详细做好对象询问笔录,调取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镇(村)计生证明,到公安部门查验违法生育对象双方户籍性质,核对出生医学,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并在复印件上签名。三是实行个案负责制。办案人员对经办的案件终身负责若因工作不慎、调查不深入或其他原因造成错案的,只要发现,不论什么时间办理的,都要根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管理权限处理当时办案人员。

2、严征收标准一是统一标准。每年年初,我局都以石人口政1号文件明确当年普通居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印发全市,同时对有收入的对象,则根据工商、税务部门认定的实际收入而确定。二是严格征收。做到了“四个一律”,即:一律按法定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一律记入不诚信的社会记录,属党员干部和国家职工的一律落实党纪政纪处理,拒不足额缴纳的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措施三是规范程序。案件审理小组负责人在局长办公会上陈述案情,讲明理由,提出案件审理小组意见,经审批同意后下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方能征收,原则上要求一次性征收到位。若有实际困难,第一期征收不得低于法定标准的80%且经局长办公会再次审批同意。

3、严把案件执行关。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司法拘留即将到期、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市人民法院以“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将司法拘留时间再延长半个月,极大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实施了在异地查封违法生育当事人帐户、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新举措现正与公安部门、市人民法院协调,准备以“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罪”对一名已司法拘留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刑事立案调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市每年都召开有已立未结案件对象的本人或家属育龄群众、个体诊所负责人、医疗单位负责人及B超医生、妇产科负责人等近3000干部群众参加公开处理大会播放司法拘留执行过程VCD,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和行政裁定书,达到了惩处一人,震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4、严把案件审理关为进一步健全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机制20107月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中明令禁止的通知》,对市三级计生队伍明确了38条“禁令”20112月又下发了《关于成立行政审批等三个审理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2名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长、2名科长组成案件审理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案件审理会,在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通报案件取证情况后,案件审理小组各成员独立审查案卷材料、共同确定是否立案、讨论提出征收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办案小组查案取证、案件审理小组立案审证据、局长办公会审批定标准和局办公室监督编文书号、财务科出具存缴国库票据、政法科审核结案材料、行政审批审理小组审查办理《新生儿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单》”的一条龙工作模式,全面构建了内部既相互监督又相互配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制。

5严把案卷规范关我局统一制作《违法生育初查表》、《违法生育立案表》、《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等执法文书,印制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卷宗卷宗目录》。办案小组专人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做到统一编号统一归档统一保管。落实案件档案结案移交制度:长办公会同意结案对象,由政法科督促档案移交,凡档案不规范或材料不齐的督促办案小组按要求补齐材料后移交。

(四)创新三个机制

1创新呈报初核机制一是在生育证件的办理制作上,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由乡镇办区计生办初审呈报、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局窗口办理、统一电脑制作办证”。二是在生育证件的呈报审批上实行“两地公示四级审核、八人签字”的工作流程:即对象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村、镇计生办、分管领导、局四级审核;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局政法科长、分管局长、联系乡镇班子成员、局长八人签字三是申请对象的信息核查上实行“五个一律”一律入户见面核查、一律核查户口及身份证、一律核查全员人口信息、一律核查镇村两级公示、一律核查公安部门全市户籍信的为了更好地落实核查措施,我局为政法科配备了6名工作人员一辆业务用车乡镇呈报材料在不通知乡镇、不要乡镇陪同、不要乡镇招待的情况下进行全面暗访,核查人员在核查材料上签名。四是加强内部监督。成了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3名科长组成的行政审批审理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审理会,对拟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生育证件材料独立审查

2创新行政审批机制20092月,人口计生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生儿入户管理中计划生育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新生儿入户必须核查由市人口计生局统一出具的《新生儿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单》;20113月,又进一步明确了,新生儿入户证明单政策内出生的,必须有市人口计生局分管局长签名,违法生育的,必须有局长签名。此外,市人口计生局与公安局还坚持每月相互通报新生儿入户手续办理情况。

3创新台账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了再婚对象个案信息管理台账。2008年以来,我市对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对象,将其历次婚姻信息:前配偶姓名、户籍地、子女生育时间、孩次、离婚时间、子女的抚养权;现家庭基本情况:结婚时间、现配偶姓名、现配偶的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办证时间、生育证编号全部录入电脑,现共录入再婚对象婚育信息1296条。在受理再婚对象申请办理《生育证》时,查看再婚对象个案信息库,核对录入信息资料,核查变更原因,录入新增再婚对象;二是建立了《生育(服务)证》信息管理台账。将申请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籍性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婚姻状况、办证时间、生育证件编号录入电脑,现录入办证信息20958条,其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信息17138条,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信息3820条,为育龄群众查询、计生部门核查提供了便利;三是建立了新生儿入户计划生育证明信息管理台账。在办理新生儿入户证明单时,核销生育证件,录入男、女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详细地址、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孩次、生育证编号等信息18620条;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儿入户证明单由人口计生局政法科出具,并录入其基本信息:男、女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详细地址、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孩次,现共录入政策外新生儿入户信息950条,其中未履行婚姻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686条,为与公安部门实行“资源共享”搭建了良好的工作平台;四是建立了全市户籍性质查询台账。为严肃生育政策,规范行政审批,自2009年以来,我市对呈报《生育证》的3820名申请对象全部到市公安局户政科进行户籍核查,对有双重户籍的20名对象录入全市户籍性质查询台账。

三、强力推进,整治效果显著

近三年,我局由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主体严格生育证件审批、违法生育查处和入户证明关口,完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程序,生育秩序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严肃了生育政策,规范了生育行为。我市出生政策符合率由200898.57%上升到201199.28%二是打击了违法生育,遏制了生育反弹。三年以来,市执法大队共立违法生育征收案件(含历年)347例,应征收1107.4万元,已征收981.5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88.63%三是强化了国策意识,提升了部门形象。认真履行计生职责,共同严把计生关口已成为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为,去年,我局在社会管理和执法监督部门类以两个第一名的成绩分别被评为全市绩效考核优胜单位、行风评议优秀等次。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 坚决整治生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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