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0-06-02 00:37:09
发布时间:2020-06-02 00:37:09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
工伤职工姓名:
(申请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亲爱的朋友:
对您受到(发生)的工伤我们致以诚挚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伤者早日康复!
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如有疑惑,请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初次鉴定结论的时间送达回执原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
2. 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 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申请方填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意见表
(注:本页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