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6-29 23:44:19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

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但应是正式党员。党小组长的职责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定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按时收缴党费。

党费收缴工作任务与要求

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对于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党员能否按时交纳党费,不仅是衡量党员党性观念的一个标准,也是反映基层党组织自身状况和党员教育管理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建立健全并坚持党费收缴工作的各项制度,支部要教育党员自觉地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向所在党的支部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及时对其

进行批评教育。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标准。党费管理人员调整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党支部要在年终时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1.党费应按月交纳,一般由党员本人亲自交,不能一次交几个月甚至一年的党费。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但预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党支部收缴党费的日常工作通常由组织委员负责。党员人数多的支部,由党小组长收齐后交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外出时,支部应安排其他委员代管。未设立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指定一名党员负责收缴。

3.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凡有固定收入的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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