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驾驶证-科目二场考、桩考考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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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场考、桩考考试须知
科目二场考须知
∙ 1、参考学员应以驾校为单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未经允许,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通道或区域。
∙ 2、本场考试的驾校,应指定两名教练员或校长担任当日值勤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到监考民警处报到。
∙ 3、值勤人员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好本校学员的考试和训练工作。
(2) 统计本驾校缺考或迟到学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报告监考民警。
(3) 在候考楼巡查,督促学员和教练员严格遵守《候考楼管理规定》,协助考试员和管理员共同维护好候考室、考试
场的秩序和卫生。
(4) 协助考试员处理好本校参考、参训学员考试、训练中遇到的问题。
∙ 4、考试前,考试员进行考前动员,学员代表现场抽取每组考试线路、考试车号(选考项目)。
∙ 5、显示屏
"准备"一栏的学员应立即经场考入口到受理岗1号窗口提交技能证明、身份证,拍照审核后领取考试车挂
牌并挂胸前,进入考试线路待考。
∙ 6、学员应按照抽取的考试车号,按管理员的指令上车准备,核对车载显示屏姓名、技能证明等信息是否正确,若不
正确,应及时报告场地管理员。
∙ 7、信息核对无误后,当车载语音提示
"第一个考试科目为侧方停车位"时,学员应按管理员的指令开始考试。
∙ 8、
当车辆行驶至侧方停车位项目停车线处时(此时学员与右边的数据采集箱位置基本平齐)应停2--5秒,当车载语音提示"请开始考试"后,方可进行侧方停车位项目的考试。
∙ 9、每条考试线上都设置了两个侧方停车位,学员可按序选择其中一个侧方停车库位进行考试。
10、除侧方停车位考试项目需停车2--5秒外,其余考试项目均不需停车,直接进入该项目考试。进入该项目前,车载语音均有提示"请开始考试"。
11、考试中,车辆严禁骑、轧侧方停车、连续障碍项目路中黄实线(边线)。
12、遇前考试车正在进行本车相同项目考试时,候考车请靠右边依次停车等候。车辆需停在该项目数据采集箱之后2--3米处,不得越数据采集箱。
13、不合格的学员,车辆中途不允许调头、倒车,请直行并按场地上的"通道"指示牌,驶离考试区域至原线路考试起点处,不得在项目区域行驶。
14、南、北考试场各设置了两个曲线行驶、两个直角转弯考试项目。凡考1、2、7、8号线的车辆对应考南边的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凡考3、4、9、10号线的车辆对应考北边的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15、不进行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项目考试的车辆,禁止驶入该项目区域,请走"通道"按序行驶。
16、进行"坡道起步停车"项目考试的车辆,请按管理员的指令按序上坡考试,车辆在停车线后依次停车候考。
17、某一考试项目合格后,车载语音提示
"下一个考试项目为***",当车辆驶入该项目区域时,车载语音提示为"请开始考试"。
18、当某一考试项目漏考时,学员应把车开到起点处,并报告场地管理员,按管理员的指令重新进行该项目考试。
19、若考试不合格,符合补考条件的,车载语音提示"考试不合格,请把车开回起点,重新补考"。
20、若考试合格或两次考试不合格的(部分学员只一次),车载语音提示"考试合格(或考试不合格),请把车开回起点,退出考试"。
21、考试结束,学员下车原路返回至受理岗2号窗口,交还考试车挂牌,考试合格学员在成绩表上签字。
22、学员在整个场考过程中,应始终做到"一听一看","听"--车载语音提示;"看"--某一考试项目结束后,车载显示屏该项目有无扣分内容及原因。
23、在场考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学员应靠边停车并举手报告就近的管理员,但学员不得下车。
24、考试结束,学员凭身份证号可通过触摸屏查询考试成绩。
25、附"考试场科目二场内考试线路考试项目设置表"
26、附"科目二场考考试流程"
考试股
2009年9月20日
考试场科目二(场内)考试线路考试项目设置表 | |
线路 | 考试项目 |
一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二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三号线(C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四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五号线(B2) | 单边桥(必考) |
六号线(B2) | 单边桥(必考) |
七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八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九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十号线(C1C2C3) | 侧方停车(必考) |
大型客车(A1) | 限宽门 |
城市公交车(A3) | |
牵引车(A2) | 桩考(必考) |
中型客车(B1) | 起伏路 |
科目二场考流程图
预约考试
人员集中
考前动员
按序提交技能证明
采集图像
审核身份
领取挂牌
候考点待考
确认身份
按指令上车考试
合格学员
不合格学员
签字
领取技能证明
领取技能证明
返回候考室
返回候考室
科目二桩考须知
∙ 1、参考学员应以驾校为单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未经允许,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通道或区域。
∙ 2、本场考试的驾校,应指定两名教练员或校长担任当日值勤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到监考民警处报到。
∙ 3、值勤人员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好本校学员的考试和训练工作。
(2) 统计本驾校缺考或迟到学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报告监考民警。
(3) 在候考楼巡查,督促学员和教练员严格遵守《候考楼管理规定》,协助考试员和管理员共同维护好候考室、考试场的秩序和卫生。
(4) 协助考试员处理好本校参考、参训学员考试、训练中遇到的问题。
4、显示屏"准备"一栏的学员应立即经桩考入口到受理岗1、2号窗口提交技能证明、身份证,拍照审核后,经通道进入桩考监控室,按东、南、西、北对应库位号到窗口提交技能证明和身份证。
5、审核后,学员沿通道到各库位的起点处待考。(学员站在地上的库位号圆圈内)
6、在起点处需调整车位的,上车前学员应举手示意,管理员发出调整车位的指令后,学员上车自行调整。调整结束,喇叭或车载语音提示"**号,开始考试,请倒车"。
7、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喇叭或车载语音提示"车身出线(不合格原),请把车开到起点",学员当场进行补考。
8、考试合格,喇叭或车载语音提示"**号,考试合格,请退出考场"。
考试不合格,喇叭或车载语音提示"**号,考试不合格,请退出考试"。
9、考试结束,学员应沿原路返回至候考监控室,领取技能证明、身份证。合格学员领取考试成绩表至二楼受理岗3号窗口签字。
10、桩考实行限时,小型车辆每次6分钟,大型车辆每次8分钟。第一次超时的,当场进行第二次考试,两次超时的,本场考试终止。
11、考试前,学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严禁带入考场,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12、因学员不按指定通道往、返,造成其他在考学员考试不合格的,责任由该学员承担。
13、学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成绩一并取消。
14、附《科目二桩考考试流程》
15、附《科目二考试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