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失或被盗重新刻制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8-07-01 18:19:40

公章丢失或被盗重新刻的程序

公章丢失后,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治安科特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废止,同时在媒体上刊登原公章作废的声明,在治安科的指导下,改变原来的印章图形、字体后重新办理。" o& k5 x  i0 Q* q

遗失公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Q& J: I/ h- ]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4、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印章登记卡(如有遗失请登报声明作废);  n  v  X$ C6 C+

7、派出所报案证明(要写明遗失的印章名称及数量);

8、所遗失印章登报声明作废(凭报纸原件);

公章丢失或被盗重新刻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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