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发布时间:2016-03-27 12:37:15

阿拉伯数字的书写

阿拉伯数字有0123456789,是世界各国通用的数字。

1.书写与数位相结合

数位即数字所在位置所表示的单位。数位按照个、十、百、千、万、的顺序是由小到大、从左向右的。

2.采用三位分节制

使用分节号能够较容易地辨认数的位数,有利于数字的书写、阅读和计算工作。

数的整数部分,采用国际通用的“三位分节制”,从个位向左每三位数用分节号“,”分开。例如:

带小数的数字,应将小数点记在个位与十分位之间的下方。

十百

6 0 7 8. 9 5

一般账表凭证的金额栏印有分位格,元位前每三位印有一组线代表分为节,元位与角位之间的粗红线则代表小数点,计数时不要再另加分节号或小数点。

3.关于人民币符号“的使用

在填制凭证时,小写金额前一般均冠以人民币符号“¥”。“¥”是拼音“YUAN()的缩写,“¥”既代表了人民币币制,又表示了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以后,数字之后就不必再写“元”了。

例如:¥3 214.03,即为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肆元零叁分。

写时在“¥”与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位,以防止金额数字被人涂改。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在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时不能使用“¥”符号,因为账簿、报表上不存在金额数字被涂改而造成损失的情况。在账页或报表上如果使用“¥”反而会增加错误的可能性。

4.关于金额角、分的写法

在无金额分位格的凭证上,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成“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为应写成“0”,不能用符号“-”代替。例如人民币柒拾伍元整,可写成“¥75.00”,也可以写成“¥75.-”;人民币柒拾捌元玖角整,应写成“¥78.90”,不能写成“¥78.9-”

账表凭证上的书写要求

在有金额分位格的账表凭证上,主要在账簿上,阿拉伯数字的手写,结合记账规则需要,有特定的要求。

1.规范化写法实例

2.说明

数字的书写是自上而下的,先左后右,要一个一个的写,不要连写,以免分辨不清。

斜度约以60°为准。

高度以账表格式的二分之一为准。

79上低下半格的四分之一,下伸次行上半格的四分之一外,其他数字都要靠在底线上。

6的竖上伸至上半格的四分之一处。

0不要有缺口。

4的顶部不封口。

从高位起,以后各格必须写完,如壹仟伍佰元整,应写成:

不能写成:

更不能写成:

数字写错需要更正时,不论写错的数字是一个还是几个,应把全部数字用一道红线划销,在红线左端加盖经手人私章,然后再把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数字的上面,不得任意涂改、挖补、刀刮,和用橡皮擦,更不能用涂改药水,以保证数字的真实正确。例如:

汉字大写数字的书写


.用正楷或行书书写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毛、另(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人民币”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位

有固定格式的的重要单证,大写金额栏一般都印有“人民币”字样,大写数字应紧接在“人民币”后面书写,在“人民币”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位。大写金额栏没有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添“人民币”三字。

3整(正)字的用法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为止的,在之后、应写”(”)字;在之后,可以不写”(”)字;大写金额数字有的,后面不写”(”)字。
4.有关零的写法

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后面应写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5.壹拾几的“壹”字不得遗漏

关于.壹拾几的“壹”字,在汉字大写中不得遗漏。平时口语习惯说“拾几”

“拾几万”但“拾”代表的是数位,不是数字。如“¥786.03”,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柒佰捌拾陆元零叁分;又如“¥240 013.00 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贰拾肆万零壹拾叁元整”。

二.大写写法的举例

三.审查结算凭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银行主要在日常业务中填写凭证时使用。尤其是开户单位向银行提交的各种结算凭证,是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1963年就联合通知规定了凭证的填写方法,1984年财政部又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中再次予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还多次作了指示。银行在审查各种结算凭证时在大、小写金额数字方面,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已有明确规定之外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规定不得自造简化字,但有的单位书写中用繁体字(如、贰、陆、万、圆等)的,也可以受理。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如果在角位置没写“整”字的,可以通融受理。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位的,“分”字后面多写了“正”字的,也可以通融受理。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字,如“201 001.05 应写成“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仟零壹元零伍分”,有的写成“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仟零零壹元零伍分”时也可以受理。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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