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瞻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10-24 03:41:49

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瞻与思考
作者:盖九志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8年第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这为我们组织开展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下一步,如何把握好改革时机,统筹解决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而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历次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来看,改革的方向和目的都是要满足和适应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基层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当前,东营市乡镇(街道)管理机构的基本框架是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确定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东营市还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人大、政协等机构及工作力量进行了加强。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总的来看,历次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均取得了不错效果,集中解决了部分基层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提高了乡镇(街道)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但改革没有完成时,发展就是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并且改革越深入,遇到和需解决的矛盾就越艰巨。从宏观角度来讲,当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设计逻辑与实际情况存在脱节现象。行政管理体制的设计要符合政治运行的基本逻辑。目前,我国基层政权只到乡镇(街道)一级,乡村、社区实行的是自治管理。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设计时,有一个逻辑前提需要考虑,那就是预设乡村、社区的自治管理是有效的。按照这样的预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直接面向有效自治群体的行政管理末梢,从管理科学角度讲,将其打造成扁平化、服务型的管理结构,更加符合理论逻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面对的情景却并不是这样。一方面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致使农村社会破碎化、零散化,加之传统文化及宗族关系的势弱,农村有效自治很难实现。城市社区方面,由于工作、生活的独立性和陌生人社会的固有特质,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也受到阻碍。总之,目前来看,农村、社区的自治组织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比较有限。这就导致了基层群众的各种需要、诉求以及国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只能又落回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去承担。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现行五级政府的基础层级,各个领域的相关工作通过上级职能部门,都会传达到乡镇(街道)层面。理论上讲,乡镇(街道)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提供公共服务和简单便民业务的终端办理,但实际情况却是,大量未完成或未开展的工作被上级部门压给了乡镇(街道),而乡镇(街道)由于人手不足,以及没有相关管理执法权限等原因,又只能把任务再分解并传达给村居和社区。因此,改革逻辑与实际情况的脱节,造成了当前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低效运行,不能很好地适应基层的管理实际。

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瞻与思考

相关推荐